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富滇银行被央行罚款225万元
金融界 2022-06-06 17:38:26
6月6日,央行昆明中心支行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富滇银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处以罚款225万元。
时任富滇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李经纬、时任富滇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林昱清、时任富滇银行昆明国防支行行长马红原,因对富滇银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分别处以罚款3.5万元、1万元、3.5万元。
时任富滇银行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黄艳,因对富滇银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的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罚款3.5万元。
热搜
金融界提醒:本文内容、数据与工具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不具备任何指导作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