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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 严禁违规支出

金融界网站 2018-07-12 15:50:24
摘要
2017年8月,住建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明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更多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11月,住建部会同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文进一步明确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

住建部称,前六月棚户区改造已开工363万套,占目标任务的62.5%;下一步将在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的同时,还将依法依规控制棚改成本,严禁违规支出。

未来,将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各地要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棚改实行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

此前,2017年8月,住建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申报2018年棚户区改造计划任务的通知》明确,商品住宅消化周期在15个月以下的市县,应控制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更多采取新建安置房的方式;11月,住建部会同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对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仍主要采取货币化安置的2018年新开工棚改项目,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棚改专项贷款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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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商品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

住建部表示,将进一步合理界定和把握棚改的范围和标准,各地要切实评估论证财政承受能力,不搞一刀切、不层层下指标、不盲目举债铺摊子。因地制宜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商品住房库存不足、房价上涨压力较大的地方,应有针对性地及时调整棚改安置政策,更多采取新建棚改安置房的方式;商品住房库存量较大的地方,可以继续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棚改实行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择。

下半年销售增速或放缓

不过,随着近期棚改货币化安置出现了一些变化以及对房企融资约束的趋严,业内人士普遍预计,下半年房地产销量和投资增速可能逐步下滑。

有机构也表示,过去一年多,一、二线和三、四线城市房地产销售分化明显,一、二线城市调控升级对成交规模抑制明显,三、四线城市供应、成交热度较高,房价依然面临上涨压力,主要是源于棚改的拉动。以三、四线布局为主的开发商过去一枝独秀,如果货币化棚改熄火,三、四线房价和销量可能下滑,布局三、四线的开发商拿地热情和投资可能会逐步下行。

至于棚改政策变动对房企带来的影响,广发证券的分析师乐加栋指出,“从样本房企的货值储备分布来看,多数龙头房企货值储备集中在一、二线城市。当货币化安置家庭购房率为70%的情况下,我们预计棚改影响一、二线商品房销售面积6%、影响三、四线15%,我们测算得到的15家样本房企销售面积受棚改影响比例最低为7%,最高为12%,整体来看,购房率70%的假定下,棚改货币化安置对于龙头房企货值储备额的影响为10%左右”。

隐形债务

无论是实物安置还是货币化补偿,都因为操作过程的不规范运作,给地方政府带来压力,也给地方政府隐形债务增加了风险。

审计署2018年2号公告显示,内蒙古包头市4家融资平台公司通过贷款、融资租赁或设立基金等方式,借款81亿元用于市政道路建设、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包头市政府承诺上述借款本息或基金由财政资金偿还、回购。截至2017年底,债务余额52.36亿元形成政府隐性债务。

据经济观察报了解,现行的棚改政策采取的是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地方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提供服务方寻找资金。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变成了地方政府与融资平台去融资来操作棚改。现在棚改资金的下达会要求地方政府进行配套,特别是前几年,地方政府会去融资,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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