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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落地配套文件深夜“轰炸” 简单看懂主要事项

金融界网站 2019-03-02 03:17:54
摘要
随着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上任首次签发主席令,科创板运行正式步入正轨。

金融界网站3月2日讯 今日凌晨,证监会发布【第153号令】《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及【第154号令】《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随着证监会主席易会满上任首次签发主席令,科创板运行正式步入正轨。

征意期刚满即发布规则,史无前例!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自2019年1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征求意见结束期间,证监会及上交所、中国结算通过邮件、信函、热线电话等渠道收到各类意见建议共700多份,并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了相关各方意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社会各界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给予了高度关注,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证监会及有关单位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进一步明确注册要求和程序、优化减持制度、完善信息披露等合理意见,并相应修改完善了《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简称《持续监管办法》),自公布之日(3月1日)起实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制作注册申请文件,由保荐人保荐并向交易所申报。交易所收到注册申请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中国证监会收到交易所报送的审核意见、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后,履行发行注册程序。中国证监会认为存在需要进一步说明或者落实事项的,可以要求交易所进一步问询。中国证监会在20个工作日内对发行人的注册申请作出同意注册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

从最新发布的“办法”中显示,交易所因不同意发行人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作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决定,或者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重新申请由目前的1年缩短为6个月,发行人可以再次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

上交所紧随其后,发布10篇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相关配套文件及指引。同一时间,中国结算修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登记规则》并发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科创板股票登记结算业务细则(试行)》。

·关于交易

对科创板股票竞价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20%。科创板股票涨跌幅价格的计算公式为:涨跌幅价格=前收盘价×(1±涨跌幅比例)。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关于退市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包括:

(一)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 其他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的重大违法行为,且严重影响上 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存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和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违法行为,情节恶劣, 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严重影响上市地位,其股票应当被终止上市的情形。

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

(一)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 股票成交量低于200万股;

(二)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

(三)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市值均低于3亿元;

(四)连续20个交易日股东数量均低于400人;

上交所发布的配套文件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引》。

中主要提到: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指在收盘集合竞价结束后,交易系统按照时间优先顺序对收盘定价申报进行撮合,并以当日收盘价成交的交易方式。

·每个交易日的15:05至15:30为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时间,当日15: 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股票不进行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接受交易参与人收盘定价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 至11: 30、13: 00至15: 30。

·开市期间停牌的,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停牌当日复牌的,已接受的申报参加当日该股票复牌后的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15:00仍处于停牌状态的,本所交易主机后续不再接受收盘定价申报,当日已接受的收盘定价申报无效。

·15:05至15:30,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阶段的申报及成交纳入即时行情。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收盘价、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累计成交数量、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当日累计成交金额以及买入或卖出的实时申报数量。

同时,上交所发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答记者问,相关负责人回复了几大热点问题:

·关于红筹企业上市标准

规定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号)规定的相关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在科创板上市。其中,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如果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可以申请在科创板上市。

·关于股份减持制度

缩短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征求意见稿中的核心技术人员股份锁定期,由3年调整为1年,期满后每年可以减持25%的首发前股份

·关于投资者适当性制度

从数据测算看,50万资产门槛和2年证券交易经验的适当性要求是比较合适的。现有A股市场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约300万人,加上机构投资者,交易占比超过70%,总体上看,兼顾了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科创板市场的流动性。现有可投资A股的公募基金均可投资科创板股票,前期发行的6只战略配售基金也可以参与科创板股票的战略配售。

·关于T+0

经综合评估,按照稳妥起步、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本次发布的业务规则中未将T+0交易机制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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