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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星美凯龙(01528)“15红美01”利息补偿申报期为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2月11日

智通财经网 2019-01-13 20:05:06

智通财经APP讯,红星美凯龙(01528)公告,就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利息补偿申报,根据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于2018年7月5日发布的《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5红美01”公司债券利息补偿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1),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11月9日期间的利息补偿将通过投资者进行利息补偿申报、发行人发放利息补偿的方式实施。

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11月9日期间(含2018年11月9日)的利息补偿将通过投资者进行利息补偿申报、发行人发放利息补偿的方式实施,投资者可于2018年11月12日至2019年2月11日向公司申报补偿利息。

金融界提醒:本文内容、数据与工具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不具备任何指导作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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