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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洲国际(01369.HK):法院判决无锡五洲应偿还原告合计1.45亿元以及利息违约金

格隆汇 2019-10-29 22:55:26

格隆汇10月29日丨五洲国际(01369.HK)公布,国泰元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告)于2018年7月或前后对该公司、数家该公司附属公司、舒策城及朱丽娟(统称为该等被告)提出三宗申索,要求:(i)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元的未偿还股份转让代价,连同应计利息及违约金;(ii)金额为人民币36,500,000元的未偿还贷款本金,连同应计利息及违约金;及(iii)金额为人民币88,450,000元的未偿还贷款本金,连同应计利息及违约金。

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或前后收到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第一宗诉讼:(1)该案的第一被告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元的未偿还股份转让代价,连同应计利息及违约金;及原告对抵押予原告的财产的所得款项拥有优先受偿权。

第二宗诉讼:(1)该案的第一被告无锡五洲应向原告支付金额为人民币36,500,000.00元的未偿还贷款本金,连同应计利息及违约金;及(2)原告对抵押予原告的财产的所得款项拥有优先受偿权。

第三宗诉讼:(1)该案的第一被告无锡五洲应向原告支付金额为人民币88,450,000.00元的未偿还贷款本金,连同应计利息及违约金;及(2)原告对抵押予原告的财产的所得款项拥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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