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多月48张罚单!人保汽销领走最大单 保险业个人处罚明显增多
国际金融报 2019-09-11 06:59:28
银保监会以强化金融监管为重点,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从严打击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风险由发散趋于收敛。统计数据显示,前7个月,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1239家次、责任人1664人次,罚没款合计5.94亿元。
8月以来,截至9月10日,《国际金融报》记者根据银保监会、各地银保监局公布的罚单统计,银保监会共对保险业开出1张罚单,银保监局则开出47张罚单,罚款金额共计590万元。
其中,省级以下分公司是被处罚的重头,平安、中华财险、太保分支都“收获”不小。保险中介代理机构依然是“小毛病”不断,共有7张罚单。
另外,一个明显的趋势是个人作为处罚对象的情况明显变多。
48张罚单590万罚款
《国际金融报》记者根据银保监会、银保监局披露的信息统计,8月以来,截至9月10日,监管部门共开出48张罚单,银保监会开出1张罚单,处罚金额为46万元;各地银保监局开出罚单47张,对保险机构及个人处罚金额达544万元。期间,保监系统合计对保险机构及个人处罚金额达590万元。
唯一一张银保监会开出的46万元罚单被紫金财险领走。
罚单显示,紫金财险湖南分公司交强险、车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长期为负值。2014年末、2015年末、2016年末、2017年末,车险、交强险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余额分别为-113万元、-147万元、-1379万元、-888万元和-24万元、-171万元、-1094万元、-1551万元;2018年4月末,交强险未决赔款准备金为负值(-19万元),其中已发生未报告未决准备金余额为-2133万元;湖南分公司交强险、车险准备金长期提取不足。
此外,紫金财险在准备金评估过程中存在手工调整湖南分公司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情况。如2014年末,下调交强险600万元,商业险350万元;2015年末,下调交强险1100万元,商业险240万元;2016年末,下调交强险2000万元,商业险675万元;2017年末,下调交强险1800万元。
山东银保监局“最狠心”
在各地银保监系统中,据《国际金融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山东、湖南、江西领走了“狠心榜单”的前三名。一个多月时间,山东银保监局开出罚单数量共14张,湖南和江西分别为6张。
而被这些地区监管系统抓个正着的是哪些机构及个人呢?记者注意到,不少大型险企赫然在列。
上述26张罚单中,中华财险下属公司及其负责人共计收到9张罚单,共计被罚105万元;太平洋财险下属公司及其负责人共收到6张罚单,共计48万元;平安财险分公司及负责人被开4张罚单,共56万元。
这些罚单中,中华财险、太平洋财险下属公司被罚原因都是因为农险业务操作不合规。
中华财险淄博中支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农险档案存在被保险人签字缺失、雷同或客户联系方式缺失或无效等不完整、不真实问题,机构及个人被罚47万元。
此外,在所有罚单中,平安寿险新乡中心支公司擅自变更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其两位负责人对此负责,机构与个人共计被开3张罚单,罚款8万元;平安财险陇南中心支公司车险业务虚列费用被罚15万元。也就是说,期间,平安寿、财相关公司合计收到罚单8张。
人保汽销收61万高价罚单
据《国际金融报》记者统计,保险中介代理机构共收到了7张罚单,占比14.58%,相较以往,少了不少。
不过,金额最高的罚单也出自于此,罚单罚款金额共计61万元。
8月28日,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被处罚款10万元,对时任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总经理予以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吴忠国际汽车城营业部业务档案存在虚假记录,被处罚款40万元,对时任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吴忠国际汽车城营业部经理予以警告并处罚款8万元。
天眼查信息显示,人保汽车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多家车商机构共同出资设立,参股企业达到39家,公司以保险销售为主业,注册总资本5000万元,总部设在山东青岛,业务许可经营范围覆盖全国。公司的企业战略目标是要在行业内起领导作用,发展成为一家通过车商渠道在专业汽车保险市场中占据领导地位的、盈利能力强的公司。
个人罚单变多
除了针对保险机构的处罚外,针对个人的处罚明显增多,严格执行了机构与人员双罚制。
48张罚单中,17张开给了个人,所占比例35.4%。
比如,福建地区共开出了4张罚单,有3张是开给个人(未点名所在机构),罚单原因一张是欺骗投保人,一张是欺骗被保险人,还有一张是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罚款金额不大,共5.8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要想彻底根治违规顽疾,监管惩治不只要重,还得准。处罚的威慑力似乎比不上业务背后的利益诱惑,躲过风声后再出山的大有人在,因此需要严控任职资格。
如,人保财险川分存在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担任公司高管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负责人被撤销高管任职资格后,在实际工作中仍继续履行相关高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