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保两项违规被处罚
金融界 2022-04-06 14:37:43
近日,深圳银保监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51号),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且部分销售平台对消费者投保告知不充分。该公司及相关主管人员(尚教研)分别被警告并罚款,其中尚教研被罚款款2.5万元,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被罚7.5万元。
天眼查显示,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系腾讯首家控股保险平台——微保。公司成立于2016年10月19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51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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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名称 |
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刘家明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1.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
2.部分销售平台对消费者投保告知不充分。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罚款7.5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深圳银保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3月28日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银保监罚决字〔2022〕49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尚教研(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 |
单位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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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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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对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给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部分销售平台对消费者投保告知不充分行为负责的主管人员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警告并罚款2.5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深圳银保监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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