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21163元 华康保险代理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金融界 2022-08-04 11:03:28

  天眼查显示,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因拒付21163元被山东省宁阳县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 (2022)鲁0921执1553号,立案日期为2022年7月26日。

拒付21163元 华康保险代理公司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天眼查还显示,华康保险代理公司于2006年7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6666.67万人民币,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钟屋社区易尚三维产业楼1号楼601,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蒋如新,实际控制人为汪振武(股权比例80.01%)。

  那么,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有什么影响呢?

  据悉,被执行人是在法院做出终审判决之后,败诉一方必须按照法院判决,做出一定的赔付或者是接受一定的惩罚。如果当事人能够正常接受惩罚或者是做出赔付,那么,案件结束;如果当事人拒绝履行法院判决,此时就会被称之为被执行人。

  一旦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会限制消费,被执行人在收到法院下达的执行通知后,应该按照执行通知的规定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自身的财产,如果存在未报少报的情况,法院会追究被执行人的责任。人民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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