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金融界APP 快速获取更多重要资讯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地方党政机关有何变化?

金融界网站 2018-03-20 15:59:30
摘要
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此举标志着党和国家的机构改革有了实质性的推进。

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此举标志着党和国家的机构改革有了实质性的推进。

而对于地方党政机关及公务员而言,更加关注的是未来地方党政机关会有何种变化?未来的公务员队伍又将何去何从?在考察了过去几年国内主要的地方党政机构改革试点后,安邦智库的研究员认为,广东顺德的大部制改革与目前的党政机构改革思路较为一致,或将成为地方机构改革的一个重要参考。

顺德的机构改革思路

2009年9月,广东顺德区以“合并同类项”的方式对政府职能进行了重新梳理,将原有的41个党政机构削减为16个,其中包括党委部门6个,政府机构10个。职能部门在资源整合与共享意义上,被整合为大规划、大经济、大建设、大监管、大文化、大保障等部门,同时很多副区长兼任部门的负责人,不再由各个分属部门自行决策,减少了决策和管理层次。

随后,顺德又推行“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区级政府部门中部分的事权被下放到镇街一级,使镇、街的权力进一步扩大。区镇间在管理事权方面分工进一步明确,区级主要处理较为宏观的事项,镇级着眼于较为微观的和具体的事项。

为保障改革稳步推进,顺德探索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对应的财政体制,根据全区镇级区域定位不同,顺德将10个镇街进行分档,按实力高低分成三类管理,统筹兼顾区与镇街两级利益分配,区适度统筹新增财力,平衡镇域利益,让其有财力优先保障民生。

顺德大部制改革在广东迅速得到推广

2010年11月广东省印发《关于推广顺德经验在全省部分县(市、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借鉴顺德区改革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创新体制机制。

《意见》要求统筹党委、政府机构设置,整合职能相近的机构,在发展规划、城乡建设、社会管理、经济建设、市场监管、政务监察等领域综合设置机构,党政机构设置限额为:县级市30个以内;较大的县28个以内,中等县24个以内,较小的县20个以内;市辖区22个以内,由县级市改设的区28个以内。

在机构限额内,各地可因地制宜确定机构的具体设置形式、名称和排序,不统一要求上下对应。不适合与县委工作部门整合的政府工作部门,可在机构限额内维持政府机构序列不变。机构整合后,各地可结合实际,参考借鉴顺德改革区经验进行职能归并和调整。党政工作部门领导职数按规定配备。

改革过渡期内,原工作部门领导成员可灵活安排,通过自然减员等方式逐步规范。同时,还提出适当提高县级收入分成比例,要求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调整完善县、镇税收分配机制。

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要求,合理界定上级与县级财政支出责任,规范收入划分,增加县级财力。改革后,省、市有关部门相关专项经费拨款渠道以县有关部门承担的职能为依据。

对一些主要由县实际管理的工作中涉及的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根据需要适当提高县的分成比例。完善转移支付办法,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建立健全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问责体系。截止2012年底,广东共有29个县(市、区)不同程度地复制了顺德大部制改革。

从顺德的经验看,深化机构改革并非只是简单裁剪党政机关,而是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党政机构职能体系。减少了多少部门,不是评价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行政效率有没有提高,执行力有没有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水平有没有进步,这才是评价改革的标准。

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来自新华社报道

根据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要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关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

(一)组建自然资源部。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局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职责,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自然资源部对外保留国家海洋局牌子。

不再保留国土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二)组建生态环境部。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职责,国土资源部的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职责,水利部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农业部的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职责,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环境保护职责,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南水北调工程项目区环境保护职责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生态环境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不再保留环境保护部。

(三)组建农业农村部。将农业部的职责,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农业投资项目、财政部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国土资源部的农田整治项目、水利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农业农村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将农业部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交通运输部。

不再保留农业部。

(四)组建文化和旅游部。将文化部、国家旅游局的职责整合,组建文化和旅游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不再保留文化部、国家旅游局。

(五)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保留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民政部代管的中国老龄协会改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代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不再设立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民政部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以及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后勤保障部有关职责整合,组建退役军人事务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七)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务院办公厅的应急管理职责,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职责,民政部的救灾职责,国土资源部的地质灾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灾害防治、农业部的草原防火、国家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相关职责,中国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职责以及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国家减灾委员会、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职责整合,组建应急管理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由应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转制后,与安全生产等应急救援队伍一并作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由应急管理部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八)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将科学技术部、国家外国专家局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科学技术部对外保留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改由科学技术部管理。

(九)重新组建司法部。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十)优化水利部职责。将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入水利部。

不再保留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十一)优化审计署职责。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重大项目稽察、财政部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的职责划入审计署,构建统一高效审计监督体系。

不再设立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

(十二)监察部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预防腐败局并入国家监察委员会。

不再保留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

改革后,除国务院办公厅外,国务院设置组成部门26个: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5.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1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1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15.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16.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

24.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25.中国人民银行

26.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

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组成部门的调整和设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

(一)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执法职责,商务部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办公室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同时,组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队伍划入海关总署。

保留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具体工作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承担。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职责划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保留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二)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广播电视管理职责的基础上组建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不再保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三)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拟订银行业、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和审慎监管基本制度的职责划入中国人民银行。

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将商务部对外援助工作有关职责、外交部对外援助协调等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对外援助的具体执行工作仍由有关部门按分工承担。

(五)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职责,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职责,民政部的医疗救助职责整合,组建国家医疗保障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六)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国家粮食局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职责,以及民政部、商务部、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的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不再保留国家粮食局。

(七)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整合,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由公安部管理。

(八)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将国家林业局的职责,农业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等部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自然资源部管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

不再保留国家林业局。

(九)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职责、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商标管理职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原产地地理标志管理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

(十)调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隶属关系。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由国务院管理调整为由财政部管理,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不再明确行政级别。

(十一)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国务院组成部门以外的国务院所属机构的调整和设置,将由新组成的国务院审查批准。

热搜

国务院 改革

金融界提醒:本文内容、数据与工具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不具备任何指导作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精彩推荐
全部评论
谈谈你的想法...
App内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