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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海洲:董明珠的说法是A股市场不成熟的表现

金融界网站 2018-04-12 09:30:55
摘要
4月8日,万科独董、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刘姝威以一篇炮轰宝能的文章《宝能的“颜色革命”》而在当天成功刷屏。作为话题女王的董明珠似乎不甘人后,当天在到达博鳌并接受有关记者采访时表示:“宝能伤害过格力”。

  4月8日,万科独董、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所研究员刘姝威以一篇炮轰宝能的文章《宝能的“颜色革命”》而在当天成功刷屏。作为话题女王的董明珠似乎不甘人后,当天在到达博鳌并接受有关记者采访时表示:“宝能伤害过格力”。虽然董明珠并没有像刘姝威一样炮轰宝能,但一句“伤害”足见宝能在董明珠心中留下了阴影。

其实,“伤害”一说有些夸大其词,这其中更多的还是董明珠的一种“敏感”或“恐怕”。董明珠是把自己的“敏感”与“恐怕”当成了“伤害”。实际上,董明珠所说的“伤害”并不存在,至少没有成为一种客观事实。

董明珠所说的“伤害”无非是指2016年11月下旬时宝能对格力电器的增持。当时宝能控股的前海人寿大举买进格力电器股票,持股比例达到4.13%,成为当时格力电器的第三大股东。基于之前“万宝之争”在市场上造成的影响,董明珠因此“敏感”起来,认为宝能的增持“伤害”到了格力。

但董明珠所说的“伤害”更多的只是董明珠的心理感受而已。实际上,从格力的投资者来说,宝能对格力电器股票的增持,带给市场的是正面效应,是格力股价的上涨。因此,宝能增持格力电器股票,是没有给格力电器的投资者带来伤害的。而且从格力电器的经营管理来看,虽然宝能当时是格力的第三大股东,但宝能并没有染指格力的经营管理。并且直到现在,截止去年三季报,宝能持有格力的股票一股未卖,是格力电器的第四大股东,但宝能只是做一个财务投资者,并没有过问格力电器的经营管理。因此,所谓“宝能伤害过格力”的说法其实是不成立的。

当然,基于“万宝之争”带来的影响,董明珠对此“敏感”一点并不是坏事,甚至感到“恐惧”也是正常的,但却不能将此当成是“伤害”。毕竟格力电器是一家上市公司,投资者有权力从股市上买进格力电器的股票,包括宝能从二级市场买进格力电器股票的行为,也是合法的。进一步说,如果宝能继续买进格力电器的股票,只要依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那么,即便宝能持有格力电器5%甚至10%或者持有更多的格力电器股票,这仍然是合法的,这种合法的买进股票的行为,不能称为是“伤害”。

不过,作为董明珠来说,对宝能的增持感到“敏感”甚至“恐惧”是正常的,但这更需要从其自身找原因。董明珠为什么称宝能的增持是“伤害”,因为格力电器的第一大股东格力集团持股的比例不高,只有18.22%。所以董明珠担心格力集团第一大股东的位置不保。因此,要解决这个问题,那么第一大股东格力集团就应该增持格力电器的股票。一方面是格力集团不进一步增持格力电器的股票,另一方面董明珠又反对宝能增持格力电器的股份,甚至将此称为是“伤害”,那么这到底是谁“伤害”了谁呢?

进一步说,如果格力电器的股票是不允许包括宝能在内的其他投资者买进的,特别是当宝能买进格力电器股票的时候,就变成了对格力电器的伤害,那么,格力电器又何必要发行股票,又何必要让格力电器股票公开交易呢?不如干脆私有化,将格力电器的股权牢牢地掌握在格力集团或董明珠的手上。如此一来,不仅宝能伤害不了格力,任何投资者都不可能伤害得了格力。

实际上,象格力集团及董明珠这种做法,在境外市场是绝对行不通的。董明珠之所以还能理直气壮地声称“宝能伤害过格力”,这是建立在A股市场不成熟基础上的。毕竟在境外成熟的市场里,拥有话语权的是资本的力量而不是行政的力量。A股市场要走向成熟,也需要“董明珠们”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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