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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震:区块链数字经济急需加强风险管理

金融界网站 2018-06-06 09:20:40
摘要
当我们在前期抱着太高的期望,然后它会有神圣化的膨胀的可能性,因为被神话,所以骗子就打着P2P、区块链的名义来招摇撞骗,这些好的名词就被污名化。

由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深圳市军民融合发展协会、深圳市大数据研究与应用协会、香港区块链学会协办的“数字经济与政府监管”国际学术研讨会于近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国防首席专委会主任王守信、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研究院研究所研究员、中科院计算机区块链方面学术代表人孙毅、中央财经大学副院长李伟、以太坊创始人Vitalik Buterin等各界专家学者出席了研讨会。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出席并发表了演讲。

下面是演讲实录:

今天来参加这个会议,我主要想讲讲风险——过去的十多年,我经历了从民间金融到互联网金融两轮金融大跃进,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是以极大热情满怀期待和憧憬参与,但是最终结局都是一地鸡毛。我非常担心继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之后,区块链乃至数字货币、数字资产、数字经济可能会重演之前那种“轰轰烈烈一哄而起,急风暴雨整治而散”的情形。

民间金融、互联网金融从热捧到整治,背后是什么逻辑?我以前是学历史的,希望总结背后的逻辑和历史的规律。可以肯定的说,我们至今还没有走出“从一哄而起到一轰而散”的底层逻辑,很可能会再次重演“民间金融”和“P2P借贷”等被污名化的情形。因此,我今天重点讲讲区块链数字经济的风险管理问题。

过去的金融乱象,有两个重要的问题值得反思:

第一,我们对于理性的判断有严重的问题——过去我们总是高估了我们的理性,而忽视了我们是一个有限理性甚至是充满动物精神的人,总觉得自己是一个完全理性,足够判断一切未来可能性的人。这是我这些年来一直在警惕和反思的。

第二,市场总是动荡的原因是什么,是因为受政策的影响太大。中国的金融市场乃至技术应用都是被政策“收与放”的摆钟左右着,“一放就乱、一管就死”,这个背后的原因是我们没有一整套制度体系。我们有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一说法,但有大数据统计,中国真正在用的法条可能不到百分之二三十,大量的法条是在虚置空转。虽然说市场、技术具有独立性客观性等,但是受人的理性和政策两方面的影响,市场不断在动荡之中摇摆。

我本人也看好区块链技术,并且跟很多区块链大佬交往、交流多年,有很多从事区块链技术研发和应用的朋友。我是中国最研究区块链的人之一,2014年我就创建了区块链技术应用的50人大群,很多人鼓动我说“黄老师再举一面大旗,成立一个区块链的组织”。我说我不组织,因为这一块风险很大,我们首先要做好风险管理。区块链技术的风险,借鉴之前的经验——P2P技术应用也好,互联网金融也好,可能都有些相似。

首先是技术研发本身的实现有风险。区块链技术方案可能有非常好的理念,比如说比特币,它背后的底层技术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反欺诈等好处。但是在实现过程中,为什么我们今天看到在这个领域中充满那么多欺诈?去中心化的区块链为什么用中心化的交易所所控制的数字货币来交易呢?所以去中心化的名词背后有中心化的底层结构和中心化的新的组织来形成了一种对冲。这种技术实现是相辅相成才能实现,一方面我们要推动去中心化的技术探索,同时可能又有中心化的平台、中心化的技术来支撑,才可能有进一步的发展。

对技术实现我们用一种思路往下走肯定是走不通的,中国很多的技术白皮书我看了,可能是有重大缺陷的,包括现在很多正在推的项目,也被指出有严重的缺陷、有漏洞,如果作为应用技术的安全性都不能解决的话,这个逻辑就不能再往前走了,现在很多的创业者拿一个白皮书就可以融到资,很多投资者就没有建立在一个基本的逻辑基础之上。

现在很多技术白皮书,很多专家研判能够实现的可能不到10%,可能90%都是伪P2P、伪区块链。过去的五年,打着P2P的名义做的所谓网贷平台其实没有用P2P的技术,现在区块链也一样,很多的打着区块链的名义写出的技术方案其实不是真正的区块链技术。某些过去的一些代码称之为区块链技术也来发ICO,这些都有,是我们要高度警惕的。

第二,区块链的技术应用是有经营风险的。尤其是在当前的创业者非常狂热的情况下,也往往是临时拼凑的临时团队。我看到很多团队都是一融资完之后,有人就退了,分钱走了等等。所以经营风险是区块链发展过程中也必须高度警惕的。创业是九死一生,风险非常大。

第三,中国的政策风险依然非常大。这个跟前面说的认知是有极大关系的,当我们在前期抱着太高的期望,然后它会有神圣化的膨胀的可能性,因为被神话,所以骗子就打着P2P、区块链的名义来招摇撞骗,这些好的名词就被污名化。污名化之后,大家预期降低,政府就开始清理,就开始打击取缔,这个是政策风险。因为政府的官员同样也是人不是神,他对这些事物的认识也是在波动之中的。甚至对这些底层技术和我们一样,和很多老百姓一样,并没有真正理解。并且我到很多地方政府去讲P2P,地方政府官员问我什么是P2P,连这个名字怎么读都不会,更何况去理解它的底层技术。所以这个政策风险依然巨大,我们需要警惕的是如果这个领域骗子太多,政府只好采取清理措施,可能创业风险就爆发了。

第四,是舆情风险。在区块链领域里面,在数字经济中间,有很多的圈,我觉得要加一个媒圈——媒体也成了一个圈。因为我原来也是干媒体的,我二十多年前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策划中心,我知道新闻事件怎么出来,怎么样去影响别人,传播的目的是什么,我们对于舆情风险在互联网下予以格外的关注,予以高度警惕和做好认真的防范。

现在舆情变成了一种生意,这是一个非常悲哀的事。我们所有的创业者不得不花费大量的精力时间来处置所谓的“舆情风险”,包括像柳传志这样教父级的大佬都没有能够幸免。另外,我们可能一不经意,一句话被人抓住把柄就可能打趴在路上。所以,数字经济可能就因为某一件事就被污名化了,导致很多妖魔鬼怪都在区块链这个领域中出现了。这是我们要高度警惕的,是有风险的。

更大的风险是第五个——欺诈风险。我一直在引用一句非常经典的话,我们中国是“人傻、钱多、速来”,全世界的骗子都在想怎么把中国傻瓜的钱骗走。我在一个会议上讲,习主席前天的讲话两次提到区块链,一万个骗子可能会利用这句话来行骗(这一万个骗子可能还说少了,防不胜防)。这些骗子用国家的政策作为旗号很容易蒙骗老百姓,这种风险和以前一样,是区块链领域正在重演的,我们不得不警惕。

我2013年倡导互联网金融的时候,就破解“一放就乱,一管就死”这个难题,提出几个方案:

第一个是希望增加市场与政府两元结构之外的第三元结构——发展社会组织,倡导行业自律,所以我当时跟央行建议要成立互联网金融协会。如果成立不了组织的时候,就要发挥社会力量,要发挥倡导领导的作用,比如成立一个论坛,发挥一些媒体的作用,增加多元化的力量来影响,而不只是市场和政府二元“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格局。所以我提出要软法治理,有这些多元组织倡导形成公约、指引、标准,来引导行业的规范,而不是等国家的立法,国家立法是最后的保障,也是需要严格的程序、非常大的成本才可能实现。所以这个软法治理是我们这些新兴领域中间要进行新的理念。

第二个是柔性监管。现在请监管出手往往是重拳出击,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的,非法集资、诈骗等等这是他们必须要打击的,不要说民不告官不究。比如我去一些机构报告,说这个你们应该去查一查,他说对不起,你还没有明显的损失损害,暂时立不了案。像这些属于公权应该早一步介入,不要等到我受损失了才去立案。硬管脱离,软管做补充,然后柔性监管来补充刚性监管,这种思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探索,但是实现有难题——因为没有主体。柔性监管既指监管机构又指方法,比如我们用约谈、公约等等方式,而不一定非得是规范。

第三个对于企业,对于组织平台来说,应该动态合规。现在互联网技术在推动政府不停的出文件、政策、规范,对于平台来说,经常是前面的文件没有理解没有实施,后面又出一个文件。所以对于合规管理必须有新的思路,才可能实现跟得上节奏和真正落在实处。

现在合规越来越重要,合规就是生产力。如果你不合规,被罚款,可能一罚就是几千万,几个亿,所以做好了合规就等于创造了效益,然而现在企业还认识不到,非得等罚款了才能认识到。对于新兴领域来说如何做好合规管理?我提出一套叫做“动态合规”的理念。不是传统静态的,也不是基于人管人的,必须有技术平台的。另外必须上规、下规,内规与外规相互转化,这种机制才能实现合规。

对于数字经济来说,很多人认为是没有“规”,所以无法进行做合规,其实不然,正如我当年研究P2P的时候,P2P平台做借贷,说我们现在借贷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我说“错了,现成的法律规定以及合同法,都是可以援引参考制定内部规定的。”很多人以为对这个具体的事物没有规定就是没有法律规定,错。如果对于每个事物都要求立法,我们的法律将是无限庞杂而不堪重负,所以要学会运用法律特别是解释来解决我们的问题。

总结一下,对于这些新生事物,区块链也好,P2P也好,人工智能也好,这些年的新名词每天都有。新生事物确实需要有新名词,不是我们刻意造名词。确实技术创新已经日新月异,它的逻辑是技术渗透造成的改变,但是我观察2013年之后是技术溢出造成的改变。技术渗透是我们把技术当成高技术,逐渐往下渗透,它改变的逻辑我们看得很清楚,是由高往低走;现在的情况是技术已经变成我们的底层基础设施,然后创新从底层爆发出来,导致我们经常看不见,在我们脚下、在眼皮之外,这时的创新经常以黑科技的方式爆发出来,我们不能预见甚至不能观测,未来的走向也不能研判。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保持有限理性,千万不要以为自己是大神。

刚才有人说我是研究互联网金融最早的人,其实我只是一个学习者,外面经常有人说我是专家,其实我不是专家,因为我涉足的领域太多导致不专。我是跟真正在干事情的人学习,对区块链和数字货币等,虽然跟踪了很长时间,但是我过去不轻易发言,今天是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的活动,我主要就过去的一些事讲讲我的一些感受。

在当前防风险成为第一要务的时候,必须要警惕我们并不能完全判断这些风险来源,在防风险的时候,可能更多的要借助一些新技术。区块链也是一种新技术,所以技术创新+制度创新+理性反思等不断的迭代,才可能防范这个风险,才能真正用好这个技术,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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