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郑州贷款违法购买本行理财产品 接银监罚单
中国经济网 2018-06-11 21:00:00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1日讯 据银保监会今日发布的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监罚决字〔2018〕41号)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存在贷款资金违规购买本行理财产品违法违规行为。
河南银监局对其罚款5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第四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2010年1号令)第九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第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河南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豫银监罚决字〔2018〕41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豫银监罚决字〔2018〕4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
位
名称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
董琢理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贷款资金违规购买本行理财产品。
行政处罚依据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04〕51号)第四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2010年1号令)第九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4〕35号)第三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50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河南银监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8年5月18日
金融界提醒:本文内容、数据与工具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不具备任何指导作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