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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股份2018年权益分派实施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

挖贝网 2019-08-20 10:06:28

挖贝网8月20日,富春股份(300299)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10,800,92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8月26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8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plate=&orgId=9900022025&stockCode=300299&announcementId=1206546469&announcementTime=2019-08-19%2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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