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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与购电方国家电网签订了《2019年度向家坝电站购售电合同》

挖贝网 2019-12-31 18:16:01

挖贝网12月31日消息,长江电力(证券代码:600900)发布公告称,2019年12月30日,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宜宾向家坝电厂作为售电方,与购电方国家电网公司签订了《2019年度向家坝电站购售电合同》,约定了2019年度合同电量和2019年上网电价。

合同主要条款:

电力电量购销:2019年度合同电量为328.4亿千瓦时。本合同期内,若国家有权部门就向家坝水电站消纳出台新的消纳政策或市场化消纳方案,则按新的政策或方案执行,合同双方应及时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明确。

电价:2019年度合约电量上网电价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1-6月为300.6元/兆瓦时,7-12月为289.2元/兆瓦时。市场化交易电量电价按照受电省市市场化交易确定。若国家有权部门出台新的电价文件,则按新的电价文件执行。

结算方式:上网电量以月为结算周期。

履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本合同项下的2019年电量、电费、违约金全部清算完毕为止。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为违约,合同非违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市场化交易部分电量,其违约约定按照交易公告、交易结果或交易规则执行。

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也可提请电力监管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合同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19年12月30日在北京签订。

本合同的签订是向家坝电站电能消纳的依据,为本年度电能顺利消纳提供了保障。公司优化水库调度,多发电量,争取到所有电量的合理消纳。

来源链接:http://www.cninfo.com.cn/new/disclosure/detail?orgId=gssh0600900&announcementId=1207214224&announcementTime=202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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