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股东拟减持不超2.99%公司股份
金融界网站 2020-05-05 16:52:15
阳光股份公告,持股5.54%的公司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计划在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不超过2249.73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阳光股份第三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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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股份公告,持股5.54%的公司股东北京燕赵房地产计划在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不超过2249.73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
天眼查数据显示,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阳光股份第三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