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易创新(603986.SH):思立微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
格隆汇 2021-02-18 18:30:50
格隆汇 2 月 18日丨兆易创新(603986.SH)公布,思立微于2021年2月10日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知民终1311号】。最高人民法院判定,原审判决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1、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3民初3258号民事判决;
2、本案发回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诉讼基本情况:2018年9月,汇顶起诉思立微、鼎芯科技,诉称其于2017年11月24日获得专利号为ZL201410204545.4,名为“基于指纹识别的终端及其待机状态下的登录方法、系统”的发明专利授权,提出思立微和鼎芯科技未经汇顶许可,制造、销售某款电容指纹芯片,汇顶认为该产品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并提出诉讼请求。
2020年2月1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粤03民初3258号民事判决(“一审判决”),判决思立微停止制造、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约4002万元。思立微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计提相应预计负债和损益,后续将根据案件的最终判决结果,再进行进一步账务处理。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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