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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主管杂志推专题文章:回归信托本源 服务实体经济

中国金融杂志 2018-02-22 16:29:55

编者按:近年来,我国信托业资产规模持续增长,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子行业。但与此同时,行业发展存在多方面的问题,如何充分发挥信托本源制度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成为信托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期专题文章从监管者、从业者以及学者等不同视角,对信托业回归本源的路径、服务实体经济的模式进行了探讨。

一、邓智毅:塑造信托业文化“灵魂”[全文]

作者|邓智毅「中国银监会信托监督管理部主任」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国运兴,文化强民族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推而广之,一个行业要持久发展乃至繁荣兴盛,没有行业文化的自信,没有行业文化的支撑,是难以行稳致远的。近年来,我国信托业迅速发展,已经成长为金融第二大子业。但行业发展大而不强、缺乏核心竞争优势的问题非常突出,究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缺乏信托文化支撑,行业文化存在偏差,行业发展缺乏文化“灵魂”。信托文化具有悠久的历史,我国信托业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需要继承弘扬信托本源文化,致力于培育良好的受托文化,正确发挥信托制度优势,积极打造核心竞争力,塑造信托行业的文化“灵魂”。

根植于制度优势之上的受托文化是信托业行稳致远的不竭动力

信托在历经几百年的历史筛选后,逐步成为当今各国财富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制度选择,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究其原因,在于信托业依托制度优势,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成熟的受托文化,这是其行稳致远的不竭动力。具体来说,受托文化包括三个方面。

信义文化

信托的信义文化是指受托人要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忠实地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信义文化是信托最根本的文化特征,有“信”才有“托”,有“义”才有“诚”,信义是信托业的生命,是信托公司的生存之本。如果不是对受托人的忠诚信用和能力的充分信任,委托人很难作出把自己的财产交付给受托人管理或者处分的决定。这一文化与信托财产所有权的性质紧密相关。信托财产所有权的性质十分特殊,表现为信托财产所有权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进行分享,区别于常规情形下的“一物一权”。一方面,受托人享有名义上的信托财产所有权,像真正的所有权人一样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另一方面,受托人的这种所有权又被严格限制,必须妥善地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因此,信托的功能和目的完全依赖受托人的行为得以实现,相应信托活动就特别强调受托人的忠实义务。这种义务的保证,有赖于合同的约定职责,更重要的是法定职责。各国信托法均以受托人为核心构建,英国作为信托的发源地,其成文信托法直接称为《受托人法》,包括我国在内的大陆法系制定的虽是《信托法》,但内容上也均以受托人为核心。可以说,信托业是特别强调受托人诚实信用的行业,对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保护设计也最完善周密,从而形成了信义文化。

传承文化

信托在制度设计之初即强调保全财产和财富传承。从英国信托业600多年的历史来看,家族信托的起源就是整个信托业的起源,其主要目的就是规避法律的限制,实现家族财富的传承。因此,信托具有连续性的特点,按照法律规定,信托不因委托人的欠缺而影响其存续,也不因受托人欠缺或无法处理信托事务而灭失。信托管理的连续性安排,能够确保委托人稳定地实现自己的信托目的,适合于长期规划的财产转移和财产管理。信托财产又具有独立性的特点,一旦信托成立,信托财产就从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固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既区别于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其他财产,也区别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和受托人接受的其他信托财产。由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信托具有特殊的破产隔离功能。这两个特点使信托在保障受益人利益方面较传统财产制度更具有可靠性,久而久之,形成了信托业特有的财富传承文化。

创新文化

信托制度的创造力可以与人类的想象力相媲美,作为一项独特的财产制度,信托制度具有其他制度不可比拟的创新性和灵活性。一是信托制度兼具财产转移与财产管理功能。信托制度既可以用于财产转移,又可以用于财产管理,也可以同时用于二者。二是设立方式的多样化。信托的设立既可以采取合同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遗嘱的方式,在特殊情况下,法律还可以直接规定成立法定信托。三是信托目的的自由化。在信托领域,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委托人可以为各种目的创设信托。四是信托利益的弹性规划。信托产品设计富于弹性,在实务上能够更加灵活地实现委托人的意愿。五是投资范围的广泛性。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总体环境下,信托公司业务范围最为全面,可以同时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市场三大领域;交易工具最为广泛,可自由提供债权、股权和金融产品交易服务,具有“全能性”的特点。

我国信托业尚未形成良好的受托文化

我国信托业自1979年恢复以来,至今已走过了3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历程。信托业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历经曲折,先后进行了六次大的清理整顿和规范,行业的市场定位和业务模式也一直在艰难探索。出现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信托业一直没有培育形成良好的受托文化,信托本源制度优势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导致行业一直在夹缝中生长发展。

信义文化不成熟,受托履职能力急待提高

信托业的信义文化有两方面涵义:一是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管理和处分,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二是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的目的,必须是实现受益人的利益最大化,不能是为了自己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利益。反观我国信托业,虽然多年位居金融第二大子业,但在践行信义文化方面尚不成熟,“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行业形象始终未能建立,社会认知度不高。表现为信托公司在经营中过多关注信托投资对象的需求,对委托人意愿和受托人利益往往不够重视,导致信托产品在设立、推介、管理、收益分配、清算等各个环节均不同程度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风险揭示不全面、尽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风险项目多发,投资人纠纷不断。同时,信托公司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能力也有欠缺,与银行、基金、券商相比,行业研究、产品研发、风险管理能力都比较薄弱,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主动管理服务的能力还不强,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手段不足、能力不够。

传承文化尚起步,可持续发展基础不牢

财富传承功能是信托最本源的功能,家族信托业务在西方有着悠久的历史,是财富管理的集大成者,被誉为信托业务皇冠上的明珠。家族信托也是信托业看家的本领,是将信托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而我国信托公司目前经营的主要都是融资类信托业务,信托制度的特有功能,比如财产隔离和保全、财富规划和传承、税收筹划、婚姻教育管理、继承人选任等,都很少触及。但这些功能却是信托制度的本源价值所在,是其他金融工具不具备的,是信托公司最具竞争力、可以长久经营的核心业务。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财富积累,我国已经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财富阶层,对家庭财富进行有效配置、管理、传承的需求极为迫切。但目前我国家族信托业务才刚刚起步,传承文化尚待形成。一方面,我国信托公司缺乏家族信托业务人才,尤其是既懂财富管理又懂家事管理的专业人才,制约着家族信托业务有效开展;另一方面,家族信托为了达到家庭财富的代际传承,架构设计上比较复杂,个性化、定制化特征明显,同时存续时间较长,生前身后管理模式多样,比传统的资产配置和组合管理复杂得多,而我国信托公司现有的管理能力和组织架构很难达到相关的要求,也制约了信托传承文化的有效发挥。

创新文化被误用,脱离本源盲目发展

当初我国信托业恢复的初衷,是将之作为一种融资工具,筹集发展建设所需资金。但时间一长,部分信托公司却迷失其中不能自拔,本源业务长期不振,整个信托业一直未能形成稳定的核心业务,只是利用制度灵活性,盲目跟风经济热点,不断游移主业,在夹缝中谋求发展空间,成为有牌照的“正规游击队”。近年来,在金融机构套利需求兴起的背景下,信托业更因其制度的灵活性而成为监管套利的重要手段。特别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信托公司做通道进行监管套利的业务大幅增长,成为支撑信托资产增长的主要动力,使整个信托业的发展呈“虚胖”特征。脱离了信托的制度优势和本源价值盲目发展,不仅使信托公司管理资产能力和金融服务水平一直难以提高,而且还使信托公司加速丧失了核心竞争力,未来发展空间将难以拓展。同时,盲目发展和过度投机也使信托业“坏孩子”的身份和形象挥之不去,扭曲了信托本源的诚信形象和高尚地位。

培育良好受托文化,推动信托行业行稳致远

促进我国信托业长期健康发展,必须大力培育体现中国特色的良好受托文化,引导信托公司正确发挥制度优势,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特点和实际需要,塑造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文化“灵魂”。

强化行业顶层设计,为培育良好受托文化提供制度环境。长期以来,我国信托业发展的顶层设计很不完善,成为制约其健康发展的重要障碍。银监会近年来大力加强行业顶层设计,先后建立行业保障机制、信托登记机制等一系列重大机制,并出台《慈善信托管理办法》等,顶层制度建设取得很大成效。下一步,要继续加大顶层设计力度,积极推动修订《信托法》,解决制约信托功能发挥的一些法律障碍;加快《信托公司条例》立法进程,为信托业规范发展提供法规保障,通过不断完善法制环境培育良好受托文化。要完善监管制度,结合国内外成熟监管经验和信托业发展实际,加强信托公司流动性风险管理、净资本管理、并表管理,强化信托公司行为监督,通过监管引领培育良好受托文化。要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完善信托登记机制,充分发挥其信息披露功能,强化对信托公司行为的市场纪律约束;完善行业稳定机制,为行业持续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弘扬信义文化,增强受托管理能力。鼓励信托公司大力弘扬和培育尽职履责的信义文化,按照“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切实履行好诚信、谨慎管理的受托义务,不断提升受托服务质量,回归信托本源。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是培育信义文化的关键所在,要鼓励信托公司加强公司治理建设,制定科学清晰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决策机制,构建“激励相容、权责对等”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回归受托本源的内部机制。要鼓励信托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信托文件约定等相关要求,在信托设立、信托财产管理运用以及信托终止清算等各个环节充分履行受托人应尽的职责。同时,要鼓励信托公司根据实体经济部门和高净值客户的实际需求,提供量身定制的、专业化的主动受托管理服务,深入理解受托服务的内涵,以义取利来实现自身发展,打造信托受托服务品牌,成为信誉卓著的受托人。

培育传承文化,打造核心竞争力。信托公司要建成“百年老店”,必须要顺应我国家庭财富迅速积累和资产管理市场蓬勃发展的大趋势,发挥信托本源制度优势,大力培育传承文化,深耕财富管理和家族信托业务,打造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信托业务品牌。信托公司要高起点、高标准地引进和培养优秀专业的家族信托人才,造就一批专业素养高、行业经验丰富的高素质团队,从过去低端的“管钱”向高端的“管事”转变,为客户量身打造从资产管理到家事管理、从物质传承到精神传承的一揽子服务,满足高端客户的全方位需求,成为高端客户的总管家和财富的守护者。同时,要改造信托公司现有的以融资为主要目标的业务架构,构建适应财富传承的业务和管理模式,开发家族信托的业务系统,逐步建立与财富传承相适应的风险控制及管理系统,为有效实现财富传承信托目标提供坚实的技术和管理支撑。

用好创新文化,专注主业回归本源。信托业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灵活性的优势,但也要审慎把握创新方向,避免走上利用信托制度优势开展简单低端的通道业务、充当监管套利工具的老路。要鼓励信托公司围绕实体经济需要开展创新,在“三去一降一补”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挖掘市场空间,为实体经济提供创新性、综合性、多样性的金融服务。要顺应“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要,在债转股、投贷联动、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等方面,积极探索实业投行的新路。要鼓励信托公司围绕信托本源价值创新,在当前财富传承、企业年金、薪酬管理、员工持股、慈善事业等方面市场需求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信托关系独有的制度优势,打造专属领域。要鼓励信托公司围绕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创新,选择适合自己深耕的业务领域,积极创新业务品种,逐渐培育自身竞争力,培育不可替代的比较优势,在市场上牢牢占据一席之地。

良好的受托文化是信托业的灵魂,良好受托文化的培育任重道远,不可能一蹴而就。信托业要不忘信托本源这个初心,牢记服务实体经济这个使命,持之以恒加强受托文化建设,锲而不舍,久久为功,用信托文化的强大精神力量支撑起信托业更加美好的明天!

二、信托服务实体经济模式[节选]

作者|牛成立「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实体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实体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信托作为仅次于银行业的第二大金融行业,因其跨市场的资本运作,多元化的金融工具,服务实体经济具有天然的优势。在当前国内经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信托公司应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顺应时代要求,回归本源,践行金融企业责任,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新时代信托公司服务实体经济面临新机遇

经济增长更加平稳

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速虽然放缓,实际增量依然可观。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7年前三个季度我国GDP增速为6.9%,增速与上半年持平。其中,第二季度GDP增速6.9%,与第一季度持平,第三季度增速为6.8%。经济增速连续9个季度为6.7%~6.9%,保持中高速增长。前三个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7%,增速较上年同期增加了0.7个百分点。制造业加快向中高端迈进,高技术产业和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速几乎是同期工业整体增加值的两倍。目前,中国经济增长更加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化,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的协同推动下,中国经济正向国内消费需求拉动转型。平稳的经济增长、稳定的经济环境为信托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效果初显

2017年,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均在持续推进。前三个季度,工业产能利用率达到了76.6%,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5个百分点;去库存效果显著,9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积同比下降12.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负债率下降到55.7%,较上年同期减少0.7%;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百元主营业务收入成本为85.6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了0.12元;环保、公共设施管理、农业投资等短板领域投资增速较快。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重塑供需平衡是一次重大的政策转换,供给侧改革效果初步显现。国内经济结构更加合理,经济增长的动力更加持续。在供给侧改革过程中,重点领域资金需求较为突出,龙头企业频繁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三去一降一补”,为信托公司提供了广阔的业务空间。

消费升级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居民消费已由商品消费向服务消费转变,居民用于医疗、教育、旅游、娱乐等服务性消费的支出持续攀升。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围绕着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节能环保、医疗、教育等行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新的产业投资机会不断涌现。未来,社会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迁为中国经济带来了无限的遐想,也为信托公司探索拓宽投资业务领域、充分发挥主动管理能力、分享消费升级的成果等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统一监管引导资管业务回归本源

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并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发挥统一监管职能,强化监管问责。201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资产管理行业统一监管的时代即将来临,各类资管机构难以再依靠监管套利等方式粗放发展。信托公司跨市场、跨领域运作的综合优势需要充分发挥,有助于信托业务回归本源。

信托公司服务实体经济应立足特有优势

相比商业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等其他资管机构,信托公司无论是在信托财产来源、交易结构的设计还是服务领域方面,在支持实体经济上具有天然的优势。

信托财产来源多样化优势

在信托设立的过程中,凡是可以衡量金钱价值的财产,不论是动产(现金、贵金属、有价证券等)还是不动产(房产、文物、生产设备等),亦或是物权(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还是债权(收费权、应收账款等)等,只要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秩序,均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由于各类实体经济具有不同的资产构成及独特的运营状况,可用来获取融资的财产资源禀赋也就不同。信托公司可依据实体经济资源禀赋状况、资金需求周期等需求,以多样化的财产设立信托,并提供资金支持。这不仅有助于财产和财产权的盘活,提升使用效率,还能够提升实体经济资产的管理效率,有助于提升整体社会的资源优化配置。

交易结构定制化优势

与传统融资机构不同,信托公司以实体经济需求为业务出发点,为每个资金需求方提供定制化服务。在交易结构上,信托公司可灵活运用股权、债权、股债结合等方式,为实体经济量身定制资金支持方案,整合其他金融子行业机构的资源,为实体经济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满足实体经济的多样化、多层次的深度需求。以投贷联动业务为例,信托在开展信贷融资与实业投资具有天然的优势,“股权+债权”的展业模式和投贷联动更加契合。信托公司可以采用除抵押外多元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尤其是可以通过股权方式,介入资金需求方的公司治理和日常运营,在降低自身经营风险的同时,可以有力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服务领域联动优势

信托公司的业务领域不仅能够横跨一级、二级市场,同时,信托公司可通过综合利用多种金融工具,实现一级、二级市场联动。以信托公司支持新兴产业为例,信托公司可选取龙头企业、优质上市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共同设立创业基金、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等方式,以股权、贷款、夹层融资等方式将资金配置到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的实体经济,在经过一定的培育后,装入上市公司,实现退出。近年来,多家信托公司在大消费、医疗、教育等领域展开积极探索,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信托公司成为支持新型产业的重要力量。

三、普惠信托的探索与发展[节选]

作者|邢成「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执行所长」

党的十九大报告描绘了中国进入新时代的宏伟蓝图,普惠成为这幅蓝图的注解之一。从“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到“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具体任务的提出,也为金融机构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类金融机构着眼于国家经济建设大局,自觉承担“普之城乡,惠之于民”的社会责任,走出了一条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之路。但也必须看到,我国金融服务体系的结构和层次仍存在不平衡现象,与社会公众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农村金融基础弱、网点少、成本高,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渗透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小型社区类金融机构发展亟待加快;对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还不够等。

在这样的背景下,信托业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框架下的普惠信托业务,使现代金融服务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既有利于实现当前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促改革的总体任务,也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信托作为金融领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普惠金融领域,做了很多积极尝试:推出土地流转信托;依托信托制度优势以及在私募投融资领域所积累的综合金融服务能力,成为小微金融的终端服务商;积极拓展消费信托业务;等等。

实际上,信托业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具有核心优势。首先,信托公司在资金总量和资金来源上具有明显优势。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发行集合信托产品从社会上募集资金,具有相对充足的资金来源。其次,信托公司可以根据普惠金融的服务特点,研发推广适合各种人群的订制金融产品,包括理财、托管、现金管理、财务顾问乃至贷款等。最后,信托公司业务条线丰富,专业化程度高,管理规范性强,风控水平高。信托公司通过信托制度灵活多变的特点,能够运用广泛的投资工具开展业务,这是其他金融机构所不具有的特质。

普惠信托业务模式的探索与创新

近年来,信托公司积极创新普惠金融框架下的信托业务,在实践中进行了多元化、全方位、广领域的探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信托业不断回归本源定位、逐步实现业务模式和产品模式的转型升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慈善信托+”型普惠信托模式。该普惠信托模式是将慈善信托计划与扶贫、支贫、扶助三农等普惠信托目的相叠加,进而体现出公益信托和普惠信托两大信托目的,使得信托制度设计灵活性的独特优势得以充分彰显。2015年11月,“大爱长安·普惠金融专项基金”捐赠暨“大爱长安·陕西银行业普惠金融扶贫慈善信托”签署仪式在西安举行,长安信托成为该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该慈善信托资金首期以农户小额贷款风险损失补偿金的形式与陕西省延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志丹民生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由合作机构适当降低对农户的贷款发放条件,使金融服务更广泛地惠及陕西相对落后地区的农户。慈善信托对合作机构发放该类贷款的损失进行补偿,提高合作机构对农户发放贷款的积极性,使更多农户得到生产经营的资金,促进三农发展。

惠民理财型普惠信托模式。这一模式要求信托公司深入理解和精准把控集合资金监管规章,坚持合格投资者的标准,在合规经营的前提下,通过创新设计信托计划的交易结构和资产配置结构,在现金流管理技术的支撑下,把信托理财的门槛加以降低,使得信托产品逐步向更加惠民的理财工具靠拢。2016年,百瑞信托推出一款名为“安鑫悦盈”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不违反合格投资人原则的前提下,将信托的投资起点从100万元降至20万元,并且实现了每个工作日申购赎回的高流动性。而通常信托计划的投资起点为100万元,甚至会提升至300万元。这款产品或许是百瑞信托践行普惠金融理念,以产品为载体培养客户群体的一种有效尝试。

同业合作型普惠信托模式。这是信托公司整合同业机构的不同资源与优势形成的业务模式,是在分业经营背景下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一类探索。例如,中航信托在服务小微企业方面采取了与小贷公司(宜信)、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险)合作的模式。其中,中国人寿财险提供信用保证保险,如小额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则会进行相应赔付,而且所有使用信托资金放款的小额信用借款都在投保范围内。通过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信托公司可以实现客户资金的安全管理,并形成相对封闭的资金环境。保险公司具有经营范围广、资产规模庞大、覆盖地域广等优势,并且具有很强的风控能力,信托与保险的结合将更有利于普惠金融业务的发展。

消费金融型普惠信托模式。目前我国信托公司可以通过四种模式介入消费金融业务:一是事务管理信托模式,即为非金融类的网贷机构提供后续放贷和管理服务,或者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协助部分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机构开展资产证券化等业务;二是融资贷款信托模式,运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发挥资金募集优势,为部分优质的、资本实力较强的消费金融机构提供大额融资服务;三是主动管理信托模式,先由部分专业的网贷公司、互联网机构负责提供客户资源并进行风险初步识别,其后由信托公司负责客户筛选、放款及后期管理,最终形成完整的消费金融业务链条;四是设立专业子公司模式,可以在消费金融业务具有一定规模后,成立消费金融业务事业部或者成立消费金融子公司。

四、信托公司转型新方向[节选]

作者|邓婷「长安国际信托发展研究部总经理」

近年来,在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背景下,信托公司也在积极谋求自身业务的转型。除了以债权的方式支持基建、房地产等传统业务领域的融资需求外,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开始将视角投向范围更广的实体产业领域,如环保、新能源、医疗、高端制造业等新兴产业,而产业基金则是信托公司切入这些领域的主要方式。

信托公司产业基金业务的探索

产业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种,主要以特定产业处于成长期、成熟期的未上市企业股权为投资标的,通过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实现企业增值,并借助IPO、股权出售、回购、管理层收购等方式退出实现收益。产业基金具有组合管理、滚动运作、风险分散、投资期限长等特点。与传统的集合信托业务主要针对单一项目提供债权融资、依赖物的信用增信不同,产业基金可以为实体产业提供股权资本支持,有助于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帮助企业进行外延扩张,促进产业并购重组。产业基金可以同时投资于多个项目,相比传统的资金来源与项目运用“一对一”的信托业务模式,产业基金不仅能分散单个项目的投资风险,而且还可以通过不同项目间的收益平滑提高业绩的稳定性。

相比于债权融资,产业基金可以根据企业发展阶段的不同,综合运用多种融资工具为企业提供融资解决方案,实际上也是投贷联动的一种形式。通过产业基金的方式,信托公司可以更好地发挥促进资本形成、引导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近年来,信托公司积极推动业务模式向基金化转型,开展的产业基金业务主要涉及以下领域。

一是基础设施产业领域。在财政部43号文明确政府负债方式管控以及政府融资平台转型方向后,信托公司政信合作业务模式转型已经势在必行。为了满足地方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的投融资需求,2015年以来,信托公司通过发起设立基础产业基金、PPP基金以及政府投资基金的方式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了融资支持,这些产业基金很多投向了“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京津冀一体化等国家重点支持区域的基础设施项目以及省市级重点PPP项目,涉及交通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修复等多个领域。

二是新能源、节能环保、医疗健康等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追求密切相关的领域。近年来,已经有信托公司将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信托作为产业聚焦的重要方向,通过与产业领域的合作伙伴共同发起设立光伏产业基金、清洁能源产业基金、节能环保产业基金、大气污染防治基金等方式,为这些领域提供了宝贵的资本支持,促进了产业的发展壮大。医疗健康也是信托公司拓展产业基金业务的热点领域,信托公司与上市公司、私募基金合作设立医疗产业基金的案例较多,这类基金主要投向生物药品研发、医院并购等领域,对于缓解我国医疗服务供给不足和不平衡问题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三是信息技术、高端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领域。战略新兴产业是中国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推动力。但是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大都是轻资产型,资产规模小,并处于初创期或成长期,发展前景存在不确定性,信托公司凭借传统模式很难进入这些领域。为了契合国家产业升级的方向,近两年来,信托公司也开始探索以产业基金的方式来支持战略新兴产业的发展,比如通过与政府、PE机构以及产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产业引导基金,投向信息技术、互联网、先进制造等领域。

五、REITs的发展前景[节选]

张庆昌 王跃生「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王跃生系北京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

长期以来,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定位不清,成为中国经济过度“房地产化”和一系列乱象丛生问题产生的根源。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再次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不仅重新确立了房子要回归居住本源的定位,也为房地产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未来我国将建立包括租购并举、保障房体系、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在内的房地产市场发展长效机制。

REITs的优势

REITs是指由专门管理机构操作,主要从事不动产投资,并将不动产的租金收益分配给投资者的金融工具。REITs将不动产的投资门槛降低,转变为大众投资品。和上市公司一样,REITs投资者对REITs的负债无偿还义务。

根据针对的投资者不同,可以将REITs分为权益型、抵押型和混合型三种。权益型REITs是指通过全资拥有或者以入股的方式获得该地产项目的产权,并从该项目经营中获益。其投资收益的主要来源为买卖地产所得的利润、地产租赁所得的租金、物业管理收入等。大多数权益型REITs都是通过入股经营房地产投资业务的公司运行的。因此,权益型REITs的风险和收益均较高。抵押型REITs类似于金融中介,将募集到的资金用于房地产抵押贷款或购买抵押证券。其投资收益主要来自发放抵押贷款所收取的手续费、抵押贷款利息、抵押房地产的部分租金和增值收益。抵押型REITs不直接参与房地产经营,因此该类型的REITs风险和收益低于权益型的REITs。混合型REITs则为同时从事权益型和抵押型业务的REITs,其风险和收益介于权益型和抵押型REITs之间。此外,根据募集方式不同,可以将REITs分为公募型和私募型;根据运行方式不同,可以将REITs分为封闭型和开放型;根据是否可以上市交易,可以将REITs分为公开交易型和私募型;根据组织方式,可以将REITs分为信托型和公司型。

与传统的地产开发贷款、信托融资相比,REITs具有很多优势。首先,REITs可以为房地产企业开拓新的融资渠道,提供比较稳定的资金来源,加快房地产项目的变现,实现轻资产转型。同时,REITs为大众提供了参与房地产投资的机会,并可以分散投资风险。其次,REITs流动性好。如果房地产项目急于出售,可能会有较大的折价,但是如果借助可上市交易的REITs,就可以很快按照公允价值进行交易。最后,REITs可以避免缴纳企业税。REITs在税法上属于独立的经济实体,可以将每年的盈余以现金方式派发给投资人,这样企业可以免缴所得税。但是作为REITs的股东需要缴纳股息和资本利得的所得税。

海外REITs的发展

截至目前,全球REITs总市值已经超过1万亿美元。美国是REITs最大的市场,占全球总市值的比重为59%,并且其数量和市值在国际金融危机后仍在增加。澳大利亚和日本次之,市值占比分别为8%和6%,中国香港占比约2%。收益率方面,过去10年,全球REITs收益率显著高于全球股票收益率。分国别看,美国、荷兰和澳大利亚的收益率最高。

美国是REITs的发源地,也是目前全球REITs最为发达的国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REITs发展都或多或少地参考了美国REITs的发展经验。美国REITs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1960~1985年,为房地产建设提供融资渠道。1960年,美国国会通过《不动产投资信托法案》,同时修改国内税法建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并赋予其免征公司税优惠,REITs由此诞生。1965年6月,“大陆抵押投资者”(Continental Mortgage Investors)成为第一只在美国纽约股票交易市场挂牌的REITs。1969~1974年,REITs迎来第一波繁荣期,总资本从10亿美元增加到200亿美元,作为房地产开发商的一个重要融资渠道,抵押型REITs获得了迅猛发展。但1973年后,受写字楼市场转弱,叠加风险过于集中等因素影响,REITs总规模急剧缩减。第二,1986年至今,REITs迅速成长。1986年国会通过《税务改革法案》,限制有限合伙企业以投资亏损折抵投资人其他非投资性所得,即限制了有限合伙的减税优势,REITs成为房地产证券化的主要选择。另外,该法案还允许REITs拥有房地产,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经营房地产,这使得REITs在资产经营上有更强的基础。1992年,房地产市场逐渐走向繁荣,REITs也迎来了大发展。

中国香港在2003年开始制定REITs相关法律,2005年首只REITs上市,当年总共募集了257亿元港币。目前,香港证交所上市的REITs共有7家,市值达到了100亿美元左右。与其他地区不同的是,香港REITs不享受额外税收优惠,这使其失去了一定的吸引力,也是其没有获得大发展的原因之一。但是,香港REITs在物业价格下降期中表现相对较好,主要是因为其发起人提供了大量缓冲资金以应对REITs的持续性下跌。这保证了香港的REITs收益稳健。尽管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时香港REITs遭到重创,但之后逐渐回暖。与大盘相比,香港REITs收益率走势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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