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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狠批”信托业:受托履职管理全流程、各环节均存瑕疵 要求其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财联社 2020-12-09 11:43:15

财联社(上海,记者 林汉垚)讯,12月8日,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黄洪在2020年中国信托业年会上表示,要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实现“卖者尽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

近期,安信信托(600816,股吧)、四川信托、华信信托频频暴雷,信托业的风险问题再次进入视野,黄洪在发言中多次提及风险防范与管理。

黄洪称,信托公司作为受托管理机构,其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受托履职不力引发的操作风险,但当前信托业大量存在损害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的行为,在受托履职管理的全流程各环节均存在瑕疵。

比如尽职调查时不全面不审慎;产品推介时夸大收益淡化风险,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落实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未如实揭示项目风险信息,甚至隐瞒资金真实投向;投后管理不完善,信托资金被挪用甚至无法回收等。

黄洪称,“这些行为损害了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导致信托公司操作风险严重,并不可避免地转化为表内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对此,他表示,要探索构建与信托业特点相匹配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从产品设计、产品营销、尽职调查、信息披露、风险揭示、投后管理等全流程增强受托管理能力,消除受托履职瑕疵,将风险与收益切实让渡给投资者,实现“卖者尽责”基础上的“买者自负”。

同时,也要强化权力制衡和监督,公司管理上要重点加强对大股东和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的制衡监督,内控机制上要重点加强中后台部门对前台业务部门的制衡监督。要优化激励约束机制,从制度上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另外,他也指出,当前信托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薄弱,并不足以保障信托财产安全。

他进一步解释,信托公司普遍存在风险管理粗放的问题,未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风险管理的政策、流程和方法较为简单,仍遵循传统类信贷业务的风控模式,采取较为原始的人工评估、财务评估和经验评估方式进行风险识别和管理。

黄洪称,受托人要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内控机制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能够有效防止因自身过失而导致信托财产损失,具备保护信托财产安全的能力,在资产管理领域应当具有通过风险管理创造风险价值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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