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贷风波”后的房地产纾困和健康发展
金融界 2022-08-24 11:58:10
7月28日政治局会议中,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提法是“要稳定房地产市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压实地方政府责任,保交楼、稳民生”。从表述上来看,将“稳定房地产市场”放在了“房住不炒”的前面,说明下半年地方上的房地产需求端政策会持续放松,来进行托底性的支持,但不会有强刺激;提出“保交楼”,主要是针对近期的“停贷风波”,地方政府将陆续介入,进行纾困,修复市场信心。
政治局会议基本已经定调了下半年的房地产行业主要是“纾困”+“稳市场”。本文将聚焦“停贷风波”引起的烂尾楼项目纾困,以及对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后续影响。
房企项目停工引发“停贷风波”
6月30日,江西景德镇出现首例“强制停贷告知书”,引发停贷风波,多地陆续出现了业主因楼盘延期交付或项目停工或成烂尾,而发出“停贷通知书”的现象。据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13日,全国涉及“停贷”的项目有100多个。从区域分布来看,停工停贷项目主要分布在河南、湖南、湖北、江西、河北、江苏等26个省、113个市,主要集中在河南、湖南、湖北、陕西等省份,从城市看,主要集中在郑州、西安、武汉、重庆、长沙等。从所属房企看,绝大部分是此前债务违约的民营房企,约60%的停工停贷项目由上市房企开发,均为已公开违约企业,其余40%的项目由非上市房企开发,前期也均有资金链断裂传闻,部分非上市房企开发的项目甚至已停工长达1-2年。



开发风险是由购房者以个人信用来承担的
国内的商品房预售制是房屋还没建成,居民在预售阶段就需付全款,居民自有资金有限,就由银行为居民提供按揭贷款。央行早在2003年的“121号”文件中就明确规定,“商业银行只能对购买主体结构已封顶住房的个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并没能真正落实。现实情况是,在预售阶段(或者说,在办理完房产证之前)的大多数个人按揭贷款,几乎没有底层资产,虽然开发商会为居民的个人按揭提供增信,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实质上是个人的信用贷款。这样一来,开发商加了杠杆,而开发风险是由购房居民以自身的个人信用来承担的。以今年一季度为例,金融机构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53.22万亿元,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12.56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38.80万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房地产贷款余额的七成,这是长期普遍存在的现象。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城市发展迅速,住房需求高涨的时候,开发商自身资金无法满足建设需求,全款预售制在客观上调节了资金供需的矛盾,助力了地产行业近三十年的蓬勃发展,推动了中国经济增长。然而随着房地产调控加深,房产从“房炒不住”到“房住不炒”,融资渠道受限严重,整个地产行业信用环境转弱,开发商的流动性压力处于历史高点,债务到期或可回售增加,行业内违约增加。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地产项目开始出现停工或延期交付,行业内的一些不当操作,例如违规挪用预售资金,开始暴露风险,市场景气度回落,购房居民对项目交付失去了信心。
预售资金挪用的背后
是房地产行业的流动性问题
早在今年的2月11日,全国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意见出台,但因为房地产行业形势持续恶化,而没有真正落地。此前的预售资金监管都是地方政策,各地落实情况不一。预售资金作为房企的核心自由现金流,过去经常被挪作他用,因为市场景气,没有大的风险,监管方面并不严格。有的开发商让消费者将首付款汇入房企自己的账户,不受监管,由房企统一自由使用,哪里急用钱,就把钱按需用到哪里去,比如用于新土地的拍卖,其他项目的供应商付款、农民工工资发放等等。总之,预售资金成为了房企短期流动性的一部分,在行业蓬勃发展的阶段,开发商拥有了扩张,甚至过度扩张的油箱。而当行业的政策规则发生大转向时,开发商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另寻“财路”,就出现了资金链断裂的问题。
“保交楼”,关键是解决流动性的问题
7月17日,银保监会要求“千方百计‘保交楼’”,这是一个极富行政色彩的命令。“保交楼”的关键,其实就是为房企解决流动性从哪里来的问题。通过梳理“停贷风波”以来,地方上出台的相关政策和应对措施,可以发现,流动性的来源大致可分为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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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项目中来:“擅自拨付监管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协调施工企业调整工程款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资金在项目内封闭运行使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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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金融机构来:“鼓励金融机构放贷投资”,“银行做好具备条件的信贷投放”,“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设立地产纾困基金”,“建业地产按0.7325港元/股的价格向河南铁建投集团(系地方国资平台)出让股份”,“合理设定房企开发贷款抵押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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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居民手中来:“发动购房户补缴后续房款”,“如购房人断供,金融机构要按照贷款合同依法对债务人进行追偿”等等。
第一种方式适用于情况没有那么糟糕的项目,把挪用的资金找回来,减少项目资金流出,让资金在项目内运行以维持工程继续。第三种方式不大可能成为流动性的主要来源,“停贷”的根本原因就是居民对房企或项目丧失了信心,不愿意再掏钱了。“保交楼”的目的,就是为了民生,为了修复居民信心。因此,第三种方式只适合工程进度还算良好,或者问题已经有了妥善处置方案的情况,作为流动性的辅助支持。
第二种方式大概率就是纾困的主要方式了,也就是去市场上找钱:将土地或者在建工程进行再抵押以获取资金,当然,前提是底层资产是有价值的;地方国资平台直接给受困房企输血,例如收购或者受让股份,当然,这种做法需要警惕的是“趁火打劫”,也许政策本意并非如此,但实际上极易出现甚至已经出现“国进民退”的迹象;再有就是银行进行信贷投放和设立地方乃至全国性的地产纾困基金。从市场里找钱,一定要谨防风险的不当转移,例如金融机构将受困房企的资产打包成各类理财产品进行出售,从而引发系统性风险。这里,考验的就是是否“压实地方政府责任”,是根本性的解决问题,还是暂时性地转移了或者掩盖了风险。
房地产长期健康发展的三个考量
短期内,“停贷风波”必然会对期房销售造成一定程度上的负面影响,销售回款下降,开发商造血能力下降,形成恶性循环。对纾困而言,行政化的干预是最高效地推进问题处理的方法。在纾困之后,稳定市场的同时,对于如何让“房地产健康发展”,可能有三个问题值得考量:
1. 对企业来说,应该明确“房地产健康发展”下的自身业务模式是什么?
政府提出“房地产健康发展”的大方向,是希望房地产业回归到安居的基本逻辑,而不是过度发展,伤害实体经济。在这个过程中,房企,尤其是民企,应该找到行业的新发展模式。首先,在传统的观念里,提到房地产,想到最多的就是住宅,那么在安居的逻辑下,政府在陆续鼓励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养老等新业务模式,引导地产行业摆脱以住宅销售为核心的传统发展模式。在政策引导下,房企应该思考的是自身在这种趋势中的转型,以及自身能力可以扮演的角色是什么。其次,房企可以重新定义“房地产”的概念,将视野投向所有的不动产领域,例如,仓储空间的更新升级、文旅主题下的创新等等,去寻找新的增长点,扩宽行业的边界,而不是局限在安居的领域,受到人口趋势、户籍迁移政策等等的诸多限制。
2. 对监管者来说,应该明确房地产行业监管的平衡点是什么?
首先要承认一个基本的常识,房地产本身是一个金融资产,房地产行业本身是一个高负债行业,房地产项目的背后是一系列的信贷和金融产品。在房地产行业没有找到适合其健康发展新模式之前,就用行政化的手段,设下严格的监管要求,例如三道红线等,是与市场相违背的做法,客观上就会导致行业半死不活。房地产行业膨胀到以自身逻辑去左右政策、金融市场、甚至实体经济,这是万万要不得的;但监管条例阻碍了房地产行业与金融市场的联系,对实体经济的贡献,这也是要不得的。对于监管者而言,需要找到平衡点,让房地产行业可以服务于实体经济,但不出现挤出效应,让金融市场可以支持房地产行业的良性发展,但不为无序扩张所驱使:其中分寸,才是对监管者最大的考验。
3. 对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来说,应该重新定义自身的角色是什么?
房地产行业无序扩张的各种乱象,很大程度上是来自于地方政府的默许,因为这是符合地方政府利益的。自94年税改后,土地财政逐渐成为了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和房价的高涨,带动土地价格的高涨,自然也是地方乐于看见的,也因此,会产生监管不力的问题,例如本次“停贷风波”中讨论最多的预售资金监管政策,其实在2021年初已经出台,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推行下去。如前文所述,央行在2003年出台文件,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政策是及时的、准确的,但直到2007年才被重新提起,直至今日,政策的落实都依然存在问题,因为政策与商业银行的自身利益是相违背的。行政命令难以解决经济问题,尤其是当监管者自身亦是既得利益者时。如果各方的利益、权力、责任不能有明确的划分,那么在实践中将会出现各种问题,有些是让政策无法推进,有些则是制造了新的问题留给了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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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贷风波”以来的主要相关政策和应对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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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相关 部门 |
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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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1日 |
深圳市龙岗区 |
针对存在问题的项目,政府主管部门会同开发企业与属地街道办成立处置小组,确保交房过程平稳有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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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2日 |
汕头市 |
预售款应当由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直接存入监管账户。监管银行不得配合相关违约行为,并应确保购房款由购房人直接缴入监管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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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2日 |
沧州市 |
设立监管账户后,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须注明:“购房款不进入监管账户,此合同无效,买售双方可随时解除”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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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4日 |
西安市 |
商业银行违反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未经辖区住建部门核实同意,擅自拨付监管资金的,应当负责追回资金;无法追回的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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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4日 |
河南省巩义市 |
探索尝试薄产复工续建的工作模式,具体措施包括:1. 引导问题楼盘企业快速执行破产程序;2. 针对问题楼盘存在以房抵债、虚假销售的问题呢,工作组对项目进行摸底梳理;3. 针对问题楼盘“自救难”的现状,工作组发动购房户补缴后续房款、协调施工企业调整工程款支付比例和支付方式、鼓励金融机构放贷投资,采取居民自救和合力共救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支持项目重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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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5日 |
河南省平顶山 |
实行“一楼一策一专班”,各专班负责人要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统筹协调推进问题化解。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发放群众过渡安置费,农民工工资;另一方面高度警惕近期的“烂尾楼断供”事件影响,避免形成规模性事件。各化解专班要综合采取多种措施,坚决在9月底完成化解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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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7日 |
银保监会 |
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的措施,主要包括:1. 银行保险机构应积极参与相关工作机制,千方百计推动“保交楼”;2. 指导银行主动参与合理解决资金硬缺口的方案研究,做好具备条件的信贷投放,协助推动项目快复工、早复工、早交付;3. 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4. 有效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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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7日 |
河南省驻马店 |
对全县问题楼盘进行梳理分类,集中分析化解处置。坚持一企一策、一楼一策,用足用活用好现有政策,逐企业逐楼盘研究不动产证办理问题。早汇报早化解早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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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 |
河南省洛阳 |
着眼保交房、早交房。创新工作方法,一盘一策,精准施策,确保化解处置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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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8日 |
济南市历城区 |
推动房地产企业处理好延期交付、停工等问题。积极推动风险项目化解。针对风险项目资金紧张的实际情况,在保障资金安全前提下,帮助企业争取市住建局预售监管资金支持,在项目内封闭运行使用,确保项目完成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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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9日 |
河南省 |
积极稳妥处置问题楼盘,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上进一步发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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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9日 |
地方国资平台(郑州地产、河南资产) |
联合设立郑州市地产纾困基金,通过资产处置、资源整合、重组顾问等方式,参与问题楼盘盘活、困难房企救助等解围纾困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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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9日 |
重庆市高新区 |
协调开发商与AMC公司商讨引资合作事宜。针对存在质量问题的项目,当局要求参建各方高度重视、立即整改。针对存在延期问题的项目,对项目所有账户资金进行封闭管理。针对存在停工现象的项目,成立专门的风险化解处置小组,并多次约谈停工项目负责人,督促多方筹措资金、尽早复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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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9日 |
咸阳市 |
建立一对一帮扶政策,即一个科室帮扶一家企业,促进问题尽早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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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9日 |
贵州省 |
各金融机构要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落实地方政府化债责任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存量隐性债务协商采取展期、债务重组等方式缓释债务风险;要主动参与、稳妥化解房地产领域存量风险、严控新增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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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9日 |
四川省遂宁市 |
指导各辖区开展房地产企业和房地产项目挂联工作。每个项目由一名县级领导“一对一”挂联。在符合有关房地产金融监管政策前提下,各银行金融机构不得随意对房企贷款资金进行抽贷、断贷、压贷,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资金平稳有序投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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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9日 |
四川省凉山 |
加快协调处置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针对问题楼盘)。同时,建立遗留问题处置机制。针对全县现有开发项目存在土地并宗、拆迁遗留、配建合同签订、不动产登记办理等具体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协调处理机制,形成专班,落实“一盘一策一领导”机制,限期及时协调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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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1日 |
地方国资平台(河南铁建投集体) |
建业地产控股股东投资按0.7325港元/股的价格向河南铁建投集团出让公司29.01%的股份,款项将以股东贷款的方式提供给建业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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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1日 |
贵州省遵义市 |
商业银行等要做好出险房企项目处置并购金融服务,加大并购债券融资支持力度。合理设定房企开发贷款抵押物,对抵押物按市场价进行评估,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超值抵押部分,采取抵押物置换、分期分批释放等方式释放抵押物超值部分,帮助企业纾困。指导房企与购房人合理确定延期交付商品房时间。如房企确因疫情防控导致延期交付房屋的,原则上逾期时间不得超过4.5个月。超过4.5个月后交付的,房企可与购房人协商以应付违约金抵扣相应费用。房地产开发项目完成首次登记后,如购房人断供,金融机构要按照贷款合同依法对债务人进行追偿,房企要全力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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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7月25日 |
山东省济宁市 |
对不同信用等级房企项目的预售监管资金实施差异化管理,对于B级企业,列入重点关注对象: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执行最高上限,并在此基础上提高10%,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提高5%,严格预售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对于C级企业,适当提高预售许可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留存比例执行最高上限,并在此基础上提高20%,预售资金监管额度提高10%,严格执行预售资金的审批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