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生物: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2月25日消息,泰林生物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浙江泰林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存在部分募投项目产能不足、自建项目用地变更、对合资公司暂停投资情况未及时披露等问题。公司、时任董事长叶大林、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叶星月分别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问题,将按要求提交书面报告,此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公司将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2-25 16: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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