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振股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浙江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金融界3月26日消息,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浙江天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庆华、吴阿晓、吴迪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审议通过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到期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但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5年3月才补充审议并披露。公司上述行为违规,董事长方庆华、财务总监吴阿晓、董事会秘书吴迪军未能勤勉尽责。浙江监管局决定对公司、方庆华、吴阿晓、吴迪军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将整改,此次监管措施不会对日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公司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03-26 18: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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