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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军:金融法不适用的地方非常多应该全面调整
2018-05-29 17: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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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5月29日讯 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人民银行、新华通讯社、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担任支持单位,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和西城区人民政府承办的“2018金融街论坛年会”在京召开。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银行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少军参加了主论坛并就金融法的修改问题发表演讲。
刘少军指出我们国家现在的金融法体系形成于上个世纪的90年代中期,虽然在以后做过一些修改,但是从总体思路上来看,还是处在一个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金融法制体系。在这样的金融法制体系下,经过我们20多年的发展,不适用的地方非常多。
比方说,那个时代,我们的金融法主要是针对监管,甚至主要是针对管理方面的一些法。目前,金融应该在朝着真正市场化意义上的金融在走,在这样的一个大的背景下,我们的金融法如果不做调整,肯定是不行的,并且不是一般的调整,应该是一个全面的调整。
刘少军表示我们整个的法律体系必须得进行全面的调整。比如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管的是证券投资基金,而产业投资基金却没有法来管。
刘少军希望这次修法能够对这些问题方面都能够有个适当的解决,当然这是个逐步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