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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通山支行因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 被罚20万
2018-08-29 13: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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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讯 近日银保监会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银监罚决字[2018]4号、5号、6号、7号)显示,中国银行通山支行因对该支行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咸宁银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中国银行通山支行罚款20万元。
另外,李雁玲在中国银行通山支行客户信息安全管理不到位违规问题中负领导责任、程正朗负管理责任;陈谦利用职务便利查询个人客户信息并泄露给外部人员。咸宁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李雁玲、程正朗分别予以警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禁止陈谦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咸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山支行)
咸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李雁玲)
咸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程正朗)
咸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陈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