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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众银行马智涛:安全存储、可信传输、协同生产是释放数据生产力的三大核心

国际金融报 2021-11-24 10:02:33

  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是数字化的前提。数据如何确权、安全存储、可信传输和协同生产以发挥其价值,释放蕴藏在数据要素中的生产力,是发展数字经济的一大挑战。

  微众银行副行长兼首席信息官马智涛近日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升级完善‘数字新基建’,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数据科学等创新技术,数字新基建未来需要在实践中满足安全存储、可信传输和协同生产三大核心需求,才能最终推动释放数据要素中的生产力。”

  加快“数字化”步伐

  “数字化”已成为国家战略。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提出建设“数字中国”,《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到要“加快数字化发展”,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出“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除顶层建设外,相关法律法规也在快速构建和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在经过三次审议后于11月1日正式生效执行,成为继《网络安全法》和《数据安全法》之后数据合规领域的重要基本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第45条提出,“个人请求将其个人信息转移至其指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者,符合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条件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提供转移的途径”。

  马智涛表示,政府对数字经济的重视和相关法规的完善,对各行各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加快数字经济发展都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在金融行业,以大数据为原材料的一系列金融科技技术,正推动金融服务走向数据化、精准化、可信化、敏捷化和智能化,经历着从金融电子化时代到金融信息化时代再到金融数字化时代的跨越。

  “国家的这些举措,将促进金融机构数据治理水平的优化、进一步赋能金融机构基于数据要素的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提升金融监管的效能,使得数据可以实现安全流通,释放更大价值。最终提升金融科技行业的发展水平,更好地实现普惠金融。我们相信类似的发展机遇,也会通过创新技术的运用在其他行业陆续展现,从而推动众多行业的数字技术创新,建立数字经济新优势。”马智涛称。

  马智涛认为,数据的产权可界定、价值可评估、价值可流通、价值可存储,是数据作为生产要素能在市场经济中流通、交换、应用以释放生产力、最大化自身价值的四个基本条件。

  数据要素化面临挑战

  然而,数据的特性使得它难以满足这些基本条件:数据权属确认有难度,导致产权不够清晰;数据易泄露、易盗用、易滥用、难追踪,也导致产权保护差,数据属主和控制方的利益得不到保护。

  此外,分散的数据之间尚不能做到互联互通,可信程度不够,导致流通性不足,价值评估较难;海量、异构、多维的数据也加大了存储和处理的难度。

  “相比于传统资产,数据的产权归属比较模糊,其原因除了权利主体多元化、产权分割困难等法律性质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技术原因是非排他、非竞争性、易于复制。”马智涛分析指出,经典产权的基础来自资源稀缺性和排他性使用处置,但数据往往具有源源不断产生、共享开放访问等原生属性,且复制和存储成本几乎为零,很容易被复制和盗用,这就与产权的基础相矛盾。

  同时,数据从原始产生、记录、整理加工到使用,可能会有多个主体参与、经过多个环节和使用场景,又因为复制成本极低、非排他、非竞争性等原因,就很可能遭遇泄露、盗用等问题,流向难以追查。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客户丰富的数据信息通常具有机密性,一旦被泄露或被滥用,很可能给客户带来巨大损失和麻烦。

  不过,随着《数据安全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规的实施,配套的基础设施相继落地。马智涛认为,过去因数据权属和保护义务不清晰导致野蛮生长的情况会越来越少。

  构建“数字新基建”

  面对数据确权、存储、传输和生产的难题,马智涛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升级完善基础设施,在数字经济时代,由于数据的抽象、虚拟和数字特性,它对应的基础设施应该是一种基于数字技术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我们称之为数字新基建。依托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数据科学等创新技术,数字新基建需要能够在实践中满足安全存储、可信传输和协同生产三大核心需求,才能最终推动释放数据要素中的生产力。”

  数字新基建技术可以根据具体场景中的不同需求,进行灵活组合,来解决数据相关问题。区块链技术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底层技术。基于分布式技术,它可以用共同组网、共同维护数据的基本形式,构建多中心的协作模式。在协作过程中,基于密码学技术,它能有效保护数据安全和隐私,保证数据不可篡改;基于智能合约技术,它能激励各方数据的交换流通,形成良好的系统治理,促进数据价值最大化。

  马智涛认为,区块链技术具备解决分布式数据资产存储和调用问题的能力。通过使用区块链技术,分布式数据传输协议(DDTP)将个人信息存储、传输和验证分离,成功解决了验真、溯源、审计、信任机制传递等方面的问题。

  按照协议的规划,用户从数据提供者处下载个人信息数据,并存储在个人指定的位置。为了确保个人真实意愿、防止真实数据被篡改、保持传输给接收者的个人信息与提供者提供的个人信息一致,经用户授权后,可进一步引入权威中立的第三方机构参与见证该个人数据文件的存储过程,并获取相关文件的哈希值作为“数据指纹”存储于区块链上。

  当用户再将已下载的个人信息数据传输给数据接收者,并进行使用范围和使用目的授权时,数据接收者可以通过区块链对数据文件进行基于哈希值的可验证数字凭证——“数据指纹”核验,从而完成验真的过程。与此同时,个人的所有授权记录、数据接收者的具体使用情况也皆可在链上进行记录,便于个人未来追溯相关文件的流转。

  技术创新之外,马智涛表示,数字新基建不仅需要企业持续投入,研究创新技术,也需要企业间建立合作互信的关系,推动生态式的落地实践,才能够支撑可持续的升级进化。此外,数据方面的监管法规的明确同样是发展数字经济的必要保障,如近期开始实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这类清晰而有力的数据相关法规,也有助于扫清行业乱象,指明数字新基建发展的正确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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