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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老赖”再添一家 今年以来上市公司“老赖”数量已超去年全年

财联社 2019-08-01 16:48:58

财联社(南京 记者王俊仙)讯,上市公司“老赖”再添一家。

7月31日晚间,*ST保千(600074.SH)公告称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而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10家上市公司公告其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而去年全年仅有6家。

多位业内人士对此表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会影响公司信誉,而且融资等活动也会受到影响。

*ST保千成“老赖”

据*ST保千表示,其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一直面临流动性风险、经营性风险等一系列重大风险,出现资金紧张、流动性不足的情况,公司无力偿还欠款,因而被诸多债权人起诉要求公司偿还欠款。同时,公司因信披违规遭到部分中小投资者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而*ST保千在部分案件败诉后,因流动性不足,未能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财联社记者统计得知,*ST保千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所涉及的执行案件数量高达84起。

对此,*ST保千方面表示,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采取协商、债务重组、诉讼、风险代理等多种手段向欠款方追偿应收账款,全力筹措资金,同时努力恢复生产经营能力,以改善公司流动性,尽力偿还欠款。

作为曾经的国内高端电子视像领军企业之一,*ST保千目前内外交困,公司股票此前已经因2017年和2018年连续两年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被暂停上市,*ST保千2019年任务艰巨,若其2019年经审计的财报存在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期末净资产为负值、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等四种情形之一的,股票就可能会被终止上市交易。

“老赖”上市公司增多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向财联社记者表示:“最近几年,上市公司没钱执行的情况增多,我们在代理股民维权索赔时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如皇台酒业就提出来拿酒偿还投资者,没得到同意,但它账上又没钱,酒拍卖也没人买,就无法执行;还有大连控股,也是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据财联社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7月31日,今年已经有10家上市公司公告称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2018年1月8月A股仅有史丹利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去年全年共有乐视网、凯瑞德、天宝食品、赫美集团和坚瑞沃能等6家A股上市公司成为“老赖”。

1月4日晚间,盛运环保(300090.SZ)公告称,因“公司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其及两家全资子公司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天后,天翔环境(300362.SZ)因“公司作为担保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连带清偿责任”,而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月22日晚间,*ST瑞德(600666.SH)以同样理由公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1月25日,神雾环保(300156.SZ)也公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月~7月,先后又有6家上市公司被列为“老赖”,包括ST升达(002259.SZ)、ST天润(002113.SZ)、*ST北讯(002359.SZ)、*ST科林(002499.SZ)、*ST索菱(002766.SZ)和*ST保千。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这些成为“老赖”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都不佳,有的连续亏损,有的陷入债务危机,有的股票已经被风险警示处理。

8月1日,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向财联社记者表示:“这两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很多企业即使合规经营也可能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也有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有漏洞,对法律服务消费重视不够,在诉讼、仲裁投入的专业力量不够,导致有的权益未得到保护。”

要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刘俊海认为:“行政处罚执行难问题广泛存在、由来已久,应进一步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来解决这个问题,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就是重要的惩戒机制。惩戒失信被执行人不仅能够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院公信力,而且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维护交易安全,加速商事流转,鼓励投资兴业。”

王智斌表示,公司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直接影响主要表现为无法贷款、无法以公司名义购买车辆、房产等,间接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信誉方面,对外开展合作会受到一些影响。

上海创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峰向财联社记者表示,由于各种原因,公司没有履行判决确定的债务,就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这对公司影响很大,其贷款、授信、业务等都可能受到严重影响。即使日后履行了义务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的商业信誉等还是会因为存在这样的历史记录而受到一定影响。

公告显示,4月30日和5月15日,赫美集团和天宝食品分别公告称因司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公司“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已被依法删除。

“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后可以申请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但公司曾经成为过‘老赖’,必然会对其信誉产生负面影响。”刘俊海认为,“惩戒失信本身只是一个手段,目的还是为了鼓励诚实守信,降低失信收益、提高失信成本。这样,被执行人就愿意自动履行法院的判决、裁定,而不是当‘老赖’。对此问题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大力贯彻政治局会议精神,共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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