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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谈基础货币与银行体系流动性:价格型指标更趋重要

金融界网站 2018-08-10 21:48:34
摘要
央行发布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1谈到基础货币与银行体系流动性,应当看到,基础货币并不等同于银行体系流动性,多数货币政策操作会对基础货币和流动性产生同向影响。相较于发达经济体而言,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相对较高,人民银行降准用于对冲央行资产端变化。

央行发布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专栏1谈到基础货币与银行体系流动性,应当看到,基础货币并不等同于银行体系流动性,多数货币政策操作会对基础货币和流动性产生同向影响。相较于发达经济体而言,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相对较高,人民银行降准用于对冲央行资产端变化(如外汇流出、商业银行偿还 MLF 等)后虽然会出现基础货币减少,但该操作通常具有扩张的效应。随着货币政策调控框架从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逐步转型,观察银行体系流动性从“量”、“价”两方面着手:一是看“量”,要看银行体系超额准备金水平,而不是简单看基础货币数量;二是看“价”,也就是要看货币市场利率尤其是银行间的资金价格。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深化发展,价格型指标将更趋重要。

以下为全文:

2018 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根据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加强前瞻性预调微调,注重稳定和引导预期,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存款类机构7 天期质押式回购利率(DR007)中枢适当下行。6 月末,基础货币较年初则减少了3400 亿元。如何看待基础货币下降与流动性合理充裕这一看似矛盾的现象呢?对此我们进行了梳理。

应当看到,基础货币并不等同于银行体系流动性。基础货币包括现金、法定存款准备金和超额存款准备金,其中法定存款准备金是交存央行并被冻结的,只有超额存款准备金才可由商业银行用于支付清算并支持资产扩张,构成所谓的银行体系流动性。多数货币政策操作会对基础货币和流动性产生同向影响。比如,当中央银行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再贷款、再贴现以及资产购买等方式投放流动性时,基础货币和超额准备金会同步增加,央行资产负债表出现“扩表”;反之,当中央银行通过上述货币政策工具回收流动性时,基础货币和超额准备金则会同步减少,央行资产负债表相应“缩表”。值得注意的是,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会对基础货币和流动性产生不同影响。当中央银行下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时,部分法定准备金会释放为超额准备金,静态看这只影响基础货币的结构,而不影响基础货币的总量,但同时银行体系流动性则是增加的,由此金融机构的资产扩张能力增强。

不少发达经济体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相对较低,因此其基础货币数量基本等同于银行体系流动性。本次国际金融危机后,一些发达经济体央行采取量化宽松政策,大规模买入国债等资产,基础货币和流动性同时扩张;近年来随着经济复苏,一些发达经济体逐步退出量化宽松政策,主要是其持有的债券到期后导致央行资产、基础货币和流动性同时消减,出现资产负债表“缩表”,这也意味着银根收紧。相较于发达经济体而言,我国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相对较高,人民银行降准用于对冲央行资产端变化(如外汇流出、商业银行偿还MLF 等)后虽然会出现基础货币减少,但该操作通常具有扩张的效应。例如,2018 年4 月人民银行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并置换其借用的MLF。分步骤看: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不改变基础货币总量,只是一部分法定准备金转换成超额准备金,由此会增加约1.3 万亿元的超额准备金;而降准后商业银行用降准资金来偿还9000 亿元MLF ,会使基础货币和超额准备金同步减少9000 亿元。上述操作完成后,虽然基础货币减少了9000 亿元(法定准备金减少约1.3 万亿元,超额准备金增加约4000 亿元),但银行体系流动性实际上净增加约4000 亿元。

除货币政策操作外,春节前提现、财政存款变动等其他因素也会对基础货币和银行体系流动性产生影响,由此基础货币月度间的波动可能会相对较大。例如,春节前现金需求量很大,中央银行会通过货币政策工具向商业银行相应补充流动性,由此基础货币会大量增加,但由于新增的流动性大部分转为了居民手中的现金,因此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基本稳定。又例如,财政存款增加会导致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存款的减少,相应地会体现为基础货币和超额准备金(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同步下降。

随着货币政策调控框架从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逐步转型,观察银行体系流动性宜从“量”、“价”两方面着手:一是看“量”,要看银行体系超额准备金水平,而不是简单看基础货币数量;二是看“价”,也就是要看货币市场利率尤其是银行间的资金价格。随着金融创新和金融市场深化发展,价格型指标将更趋重要。2018 年以来,我国货币市场利率稳中有降,6 月份同业拆借和质押式回购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2.73%和2.89%,较上年12 月份分别下降0.18 个和0.22个百分点。应当说,目前银行体系流动性是合理充裕的。

二、金融机构贷款增长较快,贷款利率基本稳定

贷款保持较快增长,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较为稳固。6 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134.8 万亿元,同比增长12.1%,比年初增加9.2 万亿元,同比多增1.1 万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29.2 万亿元,同比增长12.7%,比年初增加9.0 万亿元,同比多增1.1 万亿元,已超过2017 年全年同比多增的8782 亿元。金融机构外币贷款余额为8549 亿美元,比年初增加170 亿美元,同比少增299 亿美元。

信贷结构继续优化,小微企业贷款增长较快。从人民币贷款期限看,中长期贷款增量比重回落。6 月末,中长期贷款比年初增加6.2万亿元,同比少增8583 亿元,增量占比为69.0%,比上年同期低19.9个百分点。分领域看,普惠领域小微企业贷款比年初增加5743 亿元,接近上年全年的增量水平,6 月末余额为7.35 万亿元,同比增长15.6%,增速比上年末高5.8 个百分点。近期,人民银行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尤其是加大对普惠口径小微企业贷款的支持力度,相关政策的效果还将进一步显现。从人民币贷款部门分布看,住户贷款增速高位继续放缓,6 月末为18.8%,比3 月末低1.2 个百分点。其中,个人住房贷款增速回落至18.6%,较3 月末低1.4 个百分点,上半年增量为2.0 万亿元,同比少增2365 亿元,增量占比下降至21.9%,较上年同期低5.9 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之外的其他住户贷款比年初增加1.6 万亿元,同比多增631 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比年初增加5.2 万亿元,同比多增7341 亿元。

受贷款需求稳定和表外融资向表内融资转移等影响,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总体稳定、略有上升。6 月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97%,比3 月微升0.01 个百分点。其中,一般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6.08%,比3 月上升0.07 个百分点;票据融资加权平均利率为5.11%,比3 月下降0.47 个百分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小幅上升,6 月加权平均利率为5.60%,比3 月上升0.18 个百分点。在金融监管加强的背景下,委托贷款和信托贷款等高成本表外融资有所收缩,银行贷款、债券等在全部融资中的占比上升,包含贷款、债券、委托贷款、信托贷款以及民间借贷等在内的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保持基本稳定。

从利率浮动情况看,执行上浮和下浮利率的贷款占比略有上升,执行基准利率的贷款占比略有下降。6 月,一般贷款中执行上浮利率的贷款占比为75.24%,比3 月上升0.89 个百分点;执行基准利率的贷款占比为14.83%,比3 月下降1.21 个百分点;执行下浮利率的贷款占比为9.93%,比3 月上升0.32 个百分点。

在美联储加息及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正常化、境内外币资金供求变化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外币存贷款利率有所上升。6 月,活期、3 个月以内大额美元存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0.33%和2.15%,比3月分别上升0.03 个和0.23 个百分点;3 个月以内、3(含)-6 个月美元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为3.35%和3.61%,比3 月分别上升0.18个和0.19 个百分点。

存款增速小幅放缓,定期存款在增量中占比较高。6 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78.3 万亿元,同比增长8.1%,增速比3月末低0.3 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9.1 万亿元,同比少增4444 亿元。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173.1 万亿元,同比增长8.4%,增速比3月末低0.3 个百分点,比年初增加9.0 万亿元,同比略少增712 亿元。外币存款余额为7892 亿美元,比年初减少18 亿美元,同比多减819亿美元。上半年,住户存款和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量中定期存款占比为99.4%,比上年同期高31.4 个百分点。从人民币存款部门分布看,住户存款、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分别同比多增3272 亿元、1.18 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同比少增1.2 万亿元。

三、货币供应量适度增长,社会融资规模增速有所放缓

M2 增速趋稳有利于稳定宏观杠杆率。6 月末,广义货币供应量M2 余额为177.0 万亿元,同比增长8.0%,增速比3 月末低0.2 个百分点。狭义货币供应量M1 余额为54.4 万亿元,同比增长6.6%,增速比3 月末低0.5 个百分点。流通中货币M0 余额为7.0 万亿元,同比增长3.9%。上半年现金净回笼1056 亿元,同比少回笼270 亿元。2017 年M2 增速较前些年有所放缓,主要是金融体系抑制内部杠杆资金嵌套明显减少,挤出了过去积累的一部分“水分”,有利于稳定宏观杠杆率,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2018 年以来M2 增速总体趋稳、保持在8%以上。

受表外融资收缩等影响,社会融资规模同比少增。初步统计,6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为183.27 万亿元,同比增长9.8%。上半年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累计为9.1 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少2.03 万亿元,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同比多增。上半年金融机构对实体经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增加8.76 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5548 亿元,占同期社会融资规模增量的96.3%。二是委托贷款、信托贷款和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同比多减。上半年委托贷款减少8008 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减1.4 万亿元;信托贷款减少1863 亿元, 比上年同期多减1.5 万亿元;未贴现银行承兑汇票减少2717 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减8388 亿元。三是企业债券融资同比明显多增,股票融资同比少增。上半年企业债券净融资为1.02 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多1.38 万亿元;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2511 亿元,比上年同期少1799 亿元。

四、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明显增强,跨境人民币业务快速增长

2018 年以来,人民币对一篮子货币汇率基本稳定,对美元双边汇率弹性进一步增强,双向浮动特征更加显著,汇率预期总体平稳。第二季度,受美元走强和外部不确定性等因素影响,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有所贬值。6 月末,CFETS 人民币汇率指数报95.66,较上年末上涨0.85%;参考SDR 货币篮子的人民币汇率指数报95.89,较上年末下跌0.1%。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计算,上半年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升值5.20%,实际有效汇率升值4.00%;2005 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至2018 年6 月末,人民币名义有效汇率升值40.94%,实际有效汇率升值48.72%。6 月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为6.6166元,比上年末贬值824 个基点,贬值幅度为1.25%。2005 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以来至2018 年6 月末,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累计升值25.09%。上半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年化波动率为4.0%,较上年同期明显提升,汇率弹性增强在一定程度上发挥了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2018 年上半年,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合计6.69 万亿元。其中,收款3.34 万亿元,付款3.35 万亿元。经常项目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合计2.32 万亿元。其中,货物贸易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合计1.65 万亿元,服务贸易及其他经常项下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合计6612 亿元;资本项目人民币跨境收付金额合计4.37 万亿元。

第二部分货币政策操作

2018 年上半年,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中国人民银行密切关注经济金融形势发展变化,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加强预调微调,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积极推进各项金融改革,推动平稳有序去杠杆,继续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营造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2018 年上半年特别是二季度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考虑宏观经济金融形势、银行体系流动性状况和金融监管环境变化等因素,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同时通过工具创新和预期引导进一步提升传导效率,有效熨平各种短期因素对流动性的扰动,维护货币市场利率低位平稳运行。

 适当加大中长期流动性投放力度。2018 年以来,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存款准备金、中期借贷便利、抵押补充贷款等工具加大中长期流动性投放力度,金融机构中长期资金来源明显扩容,资产负债期限匹配程度提高,市场主体流动性预期改善,对满足实体经济中长期融资需求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灵活开展逆回购操作,配合使用临时准备金动用安排(CRA)等工具对流动性季节性波动“削峰填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在合理充裕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强化央行逆回购操作利率的引导作用。2018 年3 月22 日,央行逆回购和MLF 操作中标利率随行就市上行5 个基点,此后保持稳定。与此同时,二季度以来货币市场利率中枢平稳下移,DR007 围绕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小幅波动,与公开市场7 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的利差持续缩小,同时月末、季末等时点货币市场利率的波动性进一步下降,央行逆回购操作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关联性增强,有利于提高利率传导效率,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为货币政策框架转型创造条件。

二、开展常备借贷便利和中期借贷便利操作

2018 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综合运用中期借贷便利(MLF)、常备借贷便利(SLF)等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增强央行流动性管理的灵活性和有效性,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

 及时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需足额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发挥常备借贷便利利率作为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促进货币市场平稳运行。上半年,累计开展常备借贷便利操作共2494亿元,其中第二季度开展操作共1425 亿元,期末余额为570 亿元。6月末,隔夜、7 天、1 个月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分别为3.40%、3.55%、3.90%,与一季度末持平。

为保证基础货币供给,每月适时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上半年,累计开展中期借贷便利操作24100 亿元,期限均为1 年,其中第二季度开展操作共11865 亿元,最后一期操作中标利率为1 年期3.30%,较上季度末上行5 个基点。4 月25 日,部分金融机构使用降准释放的资金偿还中期借贷便利9000 亿元。6 月末中期借贷便利余额为44205 亿元,比年初减少1010 亿元。

三、降低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

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以置换中期借贷便利(MLF)。 2018 年4 月,中国人民银行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 个百分点,以置换其借用的MLF 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金融机构按照“先借先还”的顺序偿还中期借贷便利9000 亿元后,获得增量资金近4000 亿元,增加了银行体系资金的稳定性,优化了流动性结构,有利于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投放,适当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有关落实情况已纳入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

通过定向降准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2018年7 月,中国人民银行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 个百分点,以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小微企业融资。其中,五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释放资金约5000 亿元,有助于提高其实施“债转股”的能力,加快已签约“债转股”项目落地。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释放资金约2000 亿元,有利于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改善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使用降准资金支持“债转股”和小微企业的落实情况已经纳入MPA 考核。

 四、继续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和实施情况不断完善宏观审慎评估(MPA)。自2018 年第一季度评估时起,人民银行将资产规模5000 亿元以上金融机构发行的同业存单纳入MPA 同业负债占比指标进行考核。同时,对 资产规模5000 亿元以下的金融机构发行的同业存单进行监测。二季度以来,为配合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置换中期借贷便利(MLF)等货币政策操作和资产管理新规的实施,人民银行适当调整了MPA 结构性参数等指标和参数设置,引导金融机构将降准所释放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将节约的资金成本向小微企业让利,以及支持符合条件的表外资产回表。

以央行金融机构评级为基础完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2018 年第一季度,人民银行首次启动对4327 家金融机构评级,比较全面、客观地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和风险状态进行了评价。央行金融机构评级是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的基础,评级结果是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进行差别化管理的重要依据。根据金融机构评级结果,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依法直接采取加强监测、风险警示、早期纠正和风险处置等措施,评级结果还是核定存款保险风险差别费率和确定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结果的重要依据。

五、支持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

积极运用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再贴现和抵押补充贷款等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扶贫以及棚改、水利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适当扩大MLF、再贷款担保品范围,将不低于AA 级的小微、绿色和“三农”金融债,AA+、AA 级公司信用类债券纳入MLF、SLF 和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担保品范围,同时将优质的小微企业贷款和绿色贷款也纳入MLF 担保品范围。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共1500 亿元,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5个百分点,改进优化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管理,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6 月末,全国支农再贷款余额为2522 亿元,支小再贷款余额为944 亿元,扶贫再贷款余额为1553 亿元,再贴现余额为1901 亿元。上半年,对政策性银行和开发性银行发放抵押补充贷款共4976 亿元,其中第二季度发放1938 亿元,期末余额为31852 亿元。

六、充分发挥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的结构引导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加强信贷政策结构性调整有机结合,做好持续推进经济结构优化、产业结构升级、能源结构转型、民生领域普惠等金融服务,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满足实体经济领域有效融资需求。

一是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推动落实金融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政策,引导资金和金融服务向深度贫困地区聚集;完善扶贫再贷款管理使用,优先支持带动贫困户就业发展的企业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有效推动金融扶贫和产业扶贫融合发展;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提升金融扶贫精准度和有效性。二是持续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专题研究乡村振兴战略,探索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稳妥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展农机具抵押、林权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等信贷业务。三是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 (银发〔2018〕162 号),提出进一步改进优化小微金融服务、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和精准度的政策措施,推动实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扩投入降成本目标。四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力度,扩大贷款对 象范围,降低申请条件,放宽担保和贴息要求,支持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群创业就业。五是提升科技文化领域金融服务专业化,推动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配套机制,继续完善债券市场体制机制,推动科创、文化企业通过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拓宽融资渠道。六是全力做好助学、农民工、民族地区等薄弱环节和弱势群体的金融服务。七是促进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框架,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落实政策要求,审慎合规向地方政府融资,加强对已有项目的融资审查,规范做好对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领域的融资支持。八是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西部大开发、海洋经济发展等国家战略的金融支持,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九是引导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对制造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金融服务,加强重点领域产业和金融政策协调配合,妥善处置过剩产能行业债务问题。十是建立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十一是完善资产证券化市场运行机制,统筹推进资产证券化市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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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货币 银行体系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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