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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AMC将协助化解P2P风险 资管公司总裁称已在研究

金融界网站 2018-08-16 14:04:59
摘要
据报道,当天中国银保监会召集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AMC)的高管开会,要求四大AMC主动作为以协助化解P2P的暴雷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对此,一家四大AMC总裁16日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当中。“化解不良是我们的主业,哪儿有风险,哪儿就会有我们的作为。”

据香港文汇报消息,中国金融监管部门正持续推进P2P风险化解工作。两位消息人士周三透露,银保监会召集四大资产管理公司(AMC)高管开会,要求四大AMC主动作为以协助化解P2P的暴雷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对此,一家四大AMC总裁16日表示,目前正在研究当中。“化解不良是我们的主业,哪儿有风险,哪儿就会有我们的作为。”

此前消息:

互金整治办、网贷整治办召开会议 十项举措应对网贷风险

8月12日新华社消息,近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网贷机构风险处置及规范发展工作座谈会,有关省市和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会议汇总分析当前网贷风险形势及前期应对工作情况,研究拟订下一步风险应对举措。

据介绍,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网贷机构出现风险。各省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进行动员部署,多措并举,维护社会稳定和金融稳定,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转移资金、跑路等恶性退出行为;监测资金流向,管控高管人员,引导问题机构良性退出;依法缉捕外逃人员,全力做好追赃挽损;回应和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会议指出,做好网贷风险专项整治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重要战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承担属地风险处置责任,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要畅通出借人投诉维权渠道。网贷机构建立沟通机制,提高经营的透明度。地方政府设立沟通窗口,解释政策、回应诉求。

二要开展网贷机构合规检查。引导机构合规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要多措并举缓释风险。指导网贷机构通过兼并重组、资产变现、与金融机构合作等多种市场化手段缓释流动性风险。

四要压实网贷机构及其股东责任。已退出机构要依据破产法、公司法及有关监管要求制定清盘兑付方案,股东依法负连带责任,有关部门监督执行,切实提高债务清偿率。

五要规范网贷机构退出行为。建立报备制度,明确退出程序,规范资产处置和债务清偿,确保出借人合法权利不受侵害。

六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恶意退出的网贷平台。缉捕外逃人员,加大法律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七要加大对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恶意逃废债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开展失信联合惩戒。

八要加强金融基础知识普及工作。帮助群众准确分辨非法吸储、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投资风险识别能力和审慎意识。

九要引导出借人依法理性维权。依法打击造谣、煽风点火、聚众闹事等非理性、超越法律界限的维权行为。

十要严禁新增网贷机构。各地要禁止新注册网络金融平台或借贷机构,加强企业名称登记注册管理。

与会人员还就网贷机构长效监管安排涉及的具体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

打击恶意逃废债 互金整治办要求各地报送相关借款人信息

8月8日,全国互金整治办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深圳市互金整治办下发了《关于报送P2P平台借款人逃废债信息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近期P2P网贷机构风险频发,部分借款人借机“恶意逃废债”,逾期不还款,等待P2P平台资金链断裂倒闭,从而逃脱还款义务,加剧了P2P平台的风险爆发。

为严厉打击借款人的恶意逃废债行为,通知要求各地根据前期掌握的信息,上报借本次风险事件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名单。下一步,全国整治办将协调征信管理部门将上述逃废债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和“信用中国”数据库,对相关逃废债行为人形成制约。

记者从上海某P2P平台高管处获悉,P2P平台恶意拖欠债务人员名单需要填报的信息包括,借款人姓名/借款企业名称、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借款人手机号码、撮合借款平台名称、累计借款总额、剩余欠款金额、拖欠开始日期、是否失联、催收情况。

近期P2P行业风险频发,不少平台表示,在行业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借款人恶意逾期的情况增多。此前,地方互金协会也表示,要加大对于恶意逃废债行为的打击力度。

7月27日,广州互金协会发布《关于下架计划类理财产品及打击逃废债行为的通知》,要求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网贷机构应将逾期借款人及时报给各类征信机构,增加违约成本,拟退出提供应向区金融监管部门和协会提交存量借款项目、借款人及出借人清单,定期报告还款进度。

广州互金协会表示,对逾期项目,该采取仲裁、起诉等法律行动的就要采取,不能因为退出而影响对逾期借款人追收;广州仲裁委可以在线开展网络仲裁,网贷机构可与其协商,及时获得法律帮助。网贷借款人应严格遵守借款合同约定,按时还款付息,切忌因侥幸心理逃避还款,造成征信不良。

7月16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在专题座谈会上也表示,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打击恶意逃废债等行为,维护规范合同的存续效力。同时,进一步发挥司法协作、资金存管、信息披露、信用信息共享等基础设施手段作用,形成失信联合惩戒。

互金整治办: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和P2P风险化解工作

新华网北京8月4日电(闫雨昕)针对近期互联网金融平台“爆雷”风险事件,记者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上述小组认真分析总结了当前互联网金融风险形势,对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特别是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作出以下工作安排。

一是尽快部署行业检查和企业自查。有关部门近期将以“一个办法、三个指引”为依据印发现场检查细化标准,组织行业检查和企业自查,边查边整,即查即改。

二是允许合规机构继续经营。经有关部门认定,基本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项标准的机构将接入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系统,继续开展网络借贷业务。经过一段时间运行检验后,条件成熟的机构可按要求申请备案。

三是引导不合规机构良性退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妥善处理退出机构的资产债务关系,鼓励金融机构参与平台债权债务转出、出让和兼并重组,尽最大可能保障投资人权益,实现无风险退出。

四是依法处理严重违法违规机构。对于恶意退出经营、“跑路”、抽逃资金等性质恶劣的行为,要依法严惩,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五是严厉打击借款人恶意逃废债行为。对于借本次风险事件进行恶意逃废债的借款人,要给予打击、纳入征信系统、建立失信惩戒制度等措施。

六是对违法违规自媒体进行治理。对于夸大事实、进行不实报道,以及对机构进行敲诈勒索的自媒体,有关部门要进行重点治理、严厉查处。

七是做好与投资人的沟通引导工作。有关平台和政府部门要耐心听取投资人诉求,做好政策宣传,明确专项整治工作“保护合法、打击非法”的总体精神,提升投资人对投资、借贷的理性认识,增强风险辨别和防范意识。

八是推进网络借贷长效机制建设。抓紧研究网络借贷发展的体制机制、监管安排、准入管理、监管科技等,抓紧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网络借贷平台依法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九是切实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中央有关部门,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各地方人民政府、行业自律组织发挥职能作用,密切协作,共享资源。要压实从业机构法律责任和股东连带责任。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研究,共同促进互联网金融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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