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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伏期最长多少天?何为“密切接触者”?国家卫健委发布

时代周报 2020-01-23 16:18:51

时代周报记者:杨佳欣

1月23日,湖北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自2020年1月23日11:20起,全市铁路车站通道暂时关闭,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新型肺炎疫情牵动人心。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月23日凌晨发布消息,自1月23日10时起,武汉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无特殊原因,市民不要离开武汉;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

1月23日凌晨,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马国强主持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长会暨工作视频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指出,严格落实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各项要求,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实行战时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

据最新统计数据,截至1月22日24时,全国确诊新型肺炎550例死亡17例。

为了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国家卫健委办公厅此前已经向各地发出通知,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多份疫情防控方案。

国家卫健委官网22日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二版)》(下称“方案”),其中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二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第二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二版)以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第二版)。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疑暴露者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二版)》(下称《管理方案》)指出,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认识,疾病的潜伏期最长约为14天,病例存在人传人情况。参照SARS和MERS的防控经验判断,潜伏期可能无传染性。

有三项临床表现为疑似病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第二版)》(下称“检测方案”)指出,疑似病例有三项临床表现,并具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发热、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流行病学史判定有三个标准,分别为:发病前14天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聚集性发病或与确诊病例有流行病学关联。

检测方案指出,当疑似病例具备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或者病毒基因测序与,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两个病原学证据之一者,为确诊病例。

检测方案指出,在上述情形下,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且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的可能性或因共同暴露而感染的可能性,判定为聚集性病例。

如何界定“密切接触者”?

《管理方案》指出,要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进行医学观察。

何为密切接触者?

《管理方案》明确,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是与病例发病后有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具体有4个判定标准:

其一,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其二,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其三,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其四,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何为可疑暴露者?

《管理方案》明确,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加工、售卖、搬运、配送或管理等人员。

医学观察期限为14天

《管理方案》明确,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或可疑暴露者要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或可疑暴露后14天。

具体做法为:

其一,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无法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可安排集中隔离观察。

其二,实施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其三,居家医学观察对象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原则上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其四,医学观察期间,由指定的管理人员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记录表,填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登记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其五,医学观察期间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则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采集标本开展实验室检测与排查工作。

《管理方案》指出,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未出现上述症状,解除医学观察。

《管理方案》强调,对可疑暴露者开展健康告知工作。对可疑暴露者,由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健康告知,嘱其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其职业或动物接触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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