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公告,公示多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宗地编号永安路、永宁镇安置地、春兰开发区安置用地、黎湖安置区和新钢铁旁,用途包括城镇村道路、安置的商品住房用地和公园与绿地。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6日至2023年12月06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个人对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公示期满后,若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则将依法进行审批。联系人为徐景云,联系电话0662-7733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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