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印发了《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文书电子送达和网上公告送达规定》,旨在规范仲裁文书的电子送达和网上公告送达,提升送达效率。根据京人社仲发〔2023〕34号文件,该规定包含电子送达适用对象和范围,以及受送达人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等方式接收。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可率先试点电子送达结案类仲裁文书。规定明确,网上公告自发布三十日后即为送达效力,但调解书不得采用公告送达。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解释权属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融界提醒:本文内容、数据与工具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不具备任何指导作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