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制定并印发了《上海市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合同登记操作指引(试行)》,旨在鼓励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强化基础研究。根据该指引,企业向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投入基础研究资金,可以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包括实际发生额的税前加计扣除100%以及免征企业所得税。该指引适用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并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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