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升规范运作水平。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有关要求,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拟上市企业应自提交以2024年12月31日为审计截止日的申报材料开始,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外,注册会计师应严格遵照相关规范要求对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实施审计,提高内部控制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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