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1月25日丨复星医药(600196.SH)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复星医药产业”)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FCN-338片(简称“该新药”)联合地塞米松用于治疗系统性轻链型淀粉样变性的临床试验批准。复星医药产业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下同)开展该新药的II期临床试验。
该新药为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自主研发的Bcl-2选择性小分子抑制剂,拟用于治疗血液系统恶性肿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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