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信用新规4月1日起施行,企业信用等级从3级变5级,首次设立容错机制允许"容小错"

市场资讯 2026-02-13 04: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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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2日,海关总署举行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正式披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专门设立了容错机制和失信信息修复机制,为企业提供纠错整改和信用重塑的制度通道。

《信用办法》的核心内容是AEO(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林建田在发布会上介绍,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难免出现非主观故意的轻微违规或偶发性问题,例如单证保管不规范、经营场所管控不严格等,但尚未构成失信或严重失信。过去的做法是直接将其从AEO企业降级为常规企业,而新规允许企业向海关申请整改,经审核后可获得最长不超过1年的整改期。林建田表示:"容错机制的目的就是给诚信守法的企业一次改正机会,其核心是'容小错、防大错、促整改'。"

在信用修复方面,《信用办法》专章规范了"失信信息公示与信用修复",将失信信息划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类,分别设定不同的最短和最长公示期,并明确修复的条件、材料、时限和流程。林建田指出,企业只要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在最短公示期满后即可申请修复。

此次修订还将企业信用等级由原来的3级优化为5级,分别为高级认证企业、认证企业、常规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其中高级认证企业和认证企业均为中国的AEO企业。新增的"认证企业"等级旨在为中小外贸企业提供更具适配性的信用认定通道,使其能够逐步积累信用。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调整是信用管理覆盖范围的扩展。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副司长齐溟表示,新规打破了此前信用监管仅覆盖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的局限,将与进出口活动直接相关的揽收、运输、仓储等环节企业纳入管理范围,实现信用监管向供应链全链条延伸。

截至2025年底,全国AEO企业共6876家,数量仅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的1%,却贡献了全国近40%的贸易额。目前中国已与32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协议,覆盖58个国家和地区,互认协议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数量均居全球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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