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能源部发布新规:10MW及以上可再生能源项目需配建不低于20%储能

市场资讯 2026-03-03 17: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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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菲律宾能源部发布DC2026-02-0008号法令,要求所有规划建设、装机容量达10MW及以上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同步配套建设储能系统,储能容量不得低于可再生能源总装机容量的20%,通过强制配备电池或其他储能技术减少电力供应突发中断,保障电网供电可靠性。

菲律宾能源部长表示:“储能不仅是储存多余电力这么简单,更关键的是可以提升电网接纳更多可再生能源的能力,同时保障供电稳定性。这项政策将储能系统纳入电网规划和项目开发的核心环节,最终可以让消费者受益。”

新规同步鼓励项目开发商采用构网型储能PCS等先进技术。构网型储能设备可提供“虚拟惯量”,在电网电压、频率出现波动时提供稳定性支撑,此前这类功能由传统火电厂承担。

除私营发电企业外,法令还要求输电网络运营商与配电公司将储能系统纳入长期电力基础设施规划,将储能视为稳定电网波动、调频的关键资源,以及“孤岛运行”场景下的备用电源,推动储能系统在并网与离网场景同步应用。

未来,菲律宾政府计划将储能系统相关要求纳入国家能源规划与微电网能源发展计划,确保储能技术在能源转型进程中获得优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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