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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讯,久融控股(02358)发布公告,于2026年7月3日,本集团两间附属公司收到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法院)发出的应诉通知书。该法律程序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原告人)针对浙江久融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第一被告人)及久融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被告人,连同第一被告人统称“被告人”)(各被告人均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案号为(2026)浙0102民初15751号。
根据民事起诉状,原告人提出以下诉讼请求:
1. 判令第一被告人归还国内信用证垫款本金人民币12,888,000元,并支付垫款罚息人民币84,577.5元(垫款罚息暂计至2026年5月18日,其后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垫款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合计人民币12,972,577.5元;
2. 判令第二被告人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 判令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被告人承担。
董事会谨此知会,本案目前已进入法院委派调解阶段。根据法院《延长调解期限同意书》,双方当事人同意在调解期间届满后可延长调解期限,延长期间不超过30天。本集团正积极与原告人进行沟通协商,寻求通过调解方式友好解决争议。
董事会经初步评估后认为,由于债务逾期,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可能须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及罚息。视乎诉讼结果而定,这可能导致本集团财务费用增加,并将进一步影响本集团的融资,及加剧现金流压力。
尽管面临上述诉讼,本集团的主要业务板块整体而言仍维持正常商业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