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及责任人因2025年半年报虚假记载拟被罚1040万元
市场资讯 2026-10-15 08: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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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002535)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立案调查有了初步结果。河南证监局查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涉嫌虚假记载,拟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处以1040万元罚款。
10月14日晚间,林州重机公告称已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事项已调查完毕。此前,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河南证监局指出,2025年1月至8月,林州重机与相关企业开展“贸易”业务时不具有商品控制权,相关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上述处理导致2025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3.23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5.64%;虚增营业成本3.21亿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43.15%。林州重机已于2026年4月对相关财务数据作了更正。
对于相关“贸易”业务,林州重机此前解释,2025年1月初为确保春节前工资开支等刚性支付,公司全力清收应收账款,其中涉及部分未到正常回款期的货款。经派专人多次沟通,最终以贸易方式实现提前付款。
该笔贸易最初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年审会计师详细了解情况并反复论证后认为,此属偶发事项,应归为融资性贸易,不能确认收入。
2026年6月22日,林州重机披露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该中心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由盈转亏及突然剔除超3亿元贸易收入两项异常,要求公司启动追责。
针对上述情形,河南证监局拟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警告并处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韩录云、时任总经理郭钏、时任财务总监郭超分别警告并处220万元、220万元、200万元罚款,合计1040万元。
林州重机表示,经公司判断,本次违规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吸取教训,加强法规学习,提升治理与信息披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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