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募基金运作办法时隔12年修订,证监会重磅出手!股基、混合基、FOF成立门槛从2亿元降至5000万元,并吸引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

2026-10-09 17: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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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募运作办法时隔12年修订,证监会重磅出手!

为落实《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规范公募基金投资运作,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提高公募基金运作灵活度,中国证监会时隔12年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具体来看,本次规则修订主要内容有: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基金投资运作监管要求,压实基金管理人职责,包括要求基金管理人强化基金产品的逆周期布局管理、要求行业主题基金清晰界定基金名称所示投资方向等。二是支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完善权益类基金投资运作安排,为产品创新提供空间,助力引入更多中长期资金,涉及降低权益类基金成立门槛、优化指数类基金监管要求等条例。三是优化部分监管指标及机制,提高基金运作灵活度,包括对"迷你基金"清盘条件的调整。《运作办法》设置1年过渡期,原基金合同不符合及配套规则规定的,允许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过渡期内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协商一致后修改基金合同并公告。

《运作办法》征求意见稿将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基金中基金(FOF)等成立门槛,从规模2亿元、份额2亿份,分别降低至5000万元、5000万份;固收类基金成立门槛保持不变。在业内人士看来,一是有利于具备长期投资价值的产品在市场低位也能顺利成立和运作,增强逆周期布局能力;二是有利于减少“帮忙资金”保成立现象;三是有利于丰富产品供给,更好适配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需求。

针对主题基金投资范围界定模糊过宽,实际投资可能偏离产品名称所示方向的“窄基漂移”问题,《运作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要求基金合同应当使用可识别、可量化的方式,清晰界定基金名称所示投资方向,相关界定范围应当符合市场共识,并与基金名称所示投资方向直接相关。而针对全市场选股基金在运作中高度集中于单一行业或热门赛道,实质上变成了行业主题基金的“宽基窄投”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基金名称未显示特定行业或主题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加强分散投资管理,不得集中投资于单一行业或主题。这一修订,强调基金产品不能“风格漂移”,更不能让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承担与产品名称和合同不符的风险。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产品逆周期布局的要求。基金管理人应当结合自身投资管理能力,以及市场容量、流动性、估值水平等因素,强化基金产品逆周期布局管理,基金管理人不得通过同一销售渠道布局多只同类风格的基金产品,诱导投资者短期、频繁申赎。

《运作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完善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定义,允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按照有关规定,将买入、卖出期货合约价值合计经轧差计算后计入股票资产、债券资产。另外,征求意见稿还修订丰富基金运作方式类型,新增“无固定期限封闭式基金”,并删除原有封闭式基金每年强制分红及分配比例要求。

此外,修订优化发起式基金退出要求,删除发起式基金成立满3年规模未达到2亿元即强制清盘的特殊规定,将发起式基金退出门槛与普通基金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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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提醒:本文内容、数据与工具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不具备任何指导作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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