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商品期货市场两种对外开放模式有效互补
国际金融报 2018-09-24 09:32:23
2018年,我国成功推出国际化的原油期货品种,并在铁矿石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期货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
原油期货是我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首个品种,为更多国际基础较好的新期货品种上市打下基础。铁矿石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则是我国首次原有上市期货品种的对外开放,这将为期货市场已有品种的国际化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这两种开放模式对于我国商品期货国际化的探索都十分有意义。原油期货模式将可能成为新期货品种国际化的最佳选择,而铁矿石期货模式应当作为原油期货模式的有益补充。
对外开放多管齐下
目前,国内期货市场对外开放的路径不少。
一是引入境外投资者。随着国际化的原油期货品种上市、铁矿石等条件成熟的商品期货引入境外投资者,将有更多合格的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商品期货交易,为实体企业提供更加多样的风险管理工具。
二是实施境内外交割。目前国内有色金属、化工类产品已成功开展保税交割。未来,针对相关期货品种国际化需求,国内交易所有望在境外设立交割仓库。
三是期货机构的国际化。包括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公司,引入境外股东,积极开展跨境业务。
四是开展多种对外合作。国内交易所可以与境外期货交易所开展产品互挂,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相关的资产风险管理工具。
两大模式各有特点
原油期货上市、铁矿石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已成为期货品种国际化的两种模式。两种模式有很多不同之处。
平台方面,原油期货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上市交易。上期能源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发起设立的、面向期货市场参与者的国际交易场所,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由于在全新设计的对外开放平台交易,所以一方面原油期货的规则制度可以更多地从品种国际化、更有利于境外投资者参与的角度进行设计安排;另一方面,独立的平台运作,也有利于期货市场国际化的探索,从风险管理角度也可以更好地隔离各种风险。
而铁矿石期货则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上市。在原有平台组织交易,总体上会保留原有的交易规则制度体系,新增对外开放的机制安排,从而更容易获得成功。
市场参与者开户方面,原油期货所有的市场参与者均必须重新开户,需要满足原油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要求。
对于铁矿石期货,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特定品种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规定,在《办法》实施前已开户的客户可直接参与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在《办法》实施后开户的客户,先关闭其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权限,对符合铁矿石适当性标准的客户开通特定品种期货交易权限。
境外投资者参与模式方面,原油期货境内参与方式和现有的期货品种参与模式一致,境内的客户都可以通过境内的期货公司会员,参与能源中心原油期货交易,境内的大型石油公司会成为自营会员,参与到交易中来。
境外参与方式是原油期货设计上的创新。境外的客户有四种参与模式:第一种,可以通过境内的期货公司直接参与到原油期货的交易中来;第二种,境外客户在已有境外相应机构为其代理交易的,可以让境外的经济机构成为能源中心的中介机构,这个中介机构也可以通过境内的期货公司以二级代理的方式参与原油期货的交易;第三种,中介机构也可以申请成为能源中心的境外特殊参与者,代理境外投资者参与原油期货;第四种,大型金融机构、涉油企业可以申请直接作为交易所境外特殊自营参与者,参与原油期货。
对于铁矿石期货,在对外开放初期,境外交易者目前只有类似原油的前两种方式参与。
相互补充和借鉴
对比来看,原油期货模式的国际化更加全面彻底。
一是规则国际化。原油期货模式从设计到交易运行都是立足于全球化的市场,相比铁矿石期货更加一步到位,规则制度体系更贴近国际化,能更好地适应境外投资者的参与需求,并且不需要像铁矿期货那样受到兼顾现有境内投资者状况的制约。无论对境内、境外投资者都按照一致的规则、准入要求和适当性制度进行管理。
二是有利于风险管理。上海原油期货在全新平台上市交易,有助于隔离境内外市场之间的风险,很大程度上避免了市场风险从境外直接传导至境内。此外,作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子公司,上海能源交易中心采用公司治理结构,不受现有会员制交易所的体制约束,有利于体现国际业务的专业性,更容易得到境外市场的认同。
三是发展空间广阔。原油期货模式的继续推广,可以探索上市更多的国际化品种,如汽、柴油和20号标准橡胶等能源品种、以商品指数为标的的衍生类期货产品等。另外,原油期货模式也可以发展为将国内现有期货品种在继续保留境内交易所上市的基础上,推出境外“版本”的模式。
不过,采用原油期货模式,无论是推出新品种还是上市现有国内商品期货品种,交易规则有别于境内现有市场,都要重新开户、从无到有组织交易,市场的活跃、合约的连续性、交割的便利性都有待检验,原油期货的风险等级为R4,高于铁矿期货,因此从上市到逐步成熟尚有一个较长的过程。此外,还受制于国内外汇、税收等相关对外开放政策的制约,存在初期境外参与者可能不足的问题,而境内投资者也有逐步培育的过程。
铁矿石期货模式则为境内成熟品种国际化提供便捷路径。
通过铁矿石期货模式引入境外参与者,对国内期货市场成熟品种国际化起到探索示范作用。作为已上市的期货品种,引入境外投资者后,铁矿期货的风险等级为R3,引入境外交易者前后的风险等级不变,现有境内投资者的继续参与,确保了市场的交易规模和合约的稳定性、价格的连续性,有助于市场功能的更有效发挥。
铁矿石期货模式体现出更多的“中国特色”,在国际化的同时,有助于形成“中国价格”和“中国声音”。比如,铁矿石期货保持国内惯例,挂牌月份仍为12个月;在计价方式方面,铁矿石期货保持现有合约和基本规则制度不变,仍采用含税价格;在交割方面,铁矿石期货实行保税交割和完税交割并存,通过仓单置换来打通两种交割模式。
不过,相较于原油期货模式,虽然R3的风险等级较R4低,铁矿石期货仍要注意防范由国际化带来的境外风险向境内传导的影响。
综上所述,铁矿石期货在现有平台基础上引进境外交易者,更有利于境内现有成熟商品期货的对外开放;原油期货模式更适合已在国际市场运作成熟、受到广泛认可、境内又存在较好现货基础的新品种上市。两种模式相互补充、相互借鉴,从而共同推动我国商品期货市场的国际化进程。
(作者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