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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合计被罚29万元

金融界网 2021-01-19 15:13:38

  金融界网1月19日消息 昨日,中国银保监网站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宿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决定书显示,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存在利用保险代理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问题。

  根据处罚决定书,2017年3月10日,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与江苏一迪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以下简称一迪保代宿迁分公司)签订专业保险代理协议。2019年6月14日、9月9日,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与一迪保代宿迁分公司完成手续费结算。其中,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将其部分直接车商险业务虚挂在一迪保代宿迁分公司,涉及保费317195.35元,套取手续费76603.78元。

  2019年2月20日,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与XX科技公司签订了服务协议,XX科技公司向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投保客户提供救援、代驾、洗车、保养等增值服务。2019年7月23日、9月25日、2020年2月3日,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以技术服务费的形式报销费用519154元,但XX科技公司实际未向客户提供增值服务,而是通过增值服务变现的形式将费用返还给部分客户,金额合计311492.4元,并计入《保险机构费用明细表》咨询费科目,与上述增值服务变现不一致,导致财务数据不真实。

  宿迁监管分局表示,上述利用保险代理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决定对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处以人民币5万元罚款。上述财务数据不真实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决定对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

  综上,宿迁监管分局分局决定对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处以人民币25万元罚款。此外,分局对时任太平洋财险宿迁中支副总经理胡建国给予警告并罚款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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