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财险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额超36万元,上半年300场被告案件遍及29省市

金融界 2024-08-02 13: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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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7月1日,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财险”)被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4)鄂1303执2606号】,执行标的362776元。至此,中国人寿财险7月被告案件已超60场

中国人寿财险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超36万元

所谓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还显示,2024年上半年,中国人寿财险被告案件已超300场,案由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责任纠纷、教育机构责任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保险合同纠纷、追偿权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案件遍及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山东、山西、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内蒙、新疆、宁夏、青海、海南等29省市。

中国人寿财险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超3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中国人寿财险成立于2006年,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股东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0%、40%,注册资本188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黄秀美,任职企业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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