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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评论: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

中国经济网 2021-08-28 07:00:00

  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评论员邓浩认为,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要严格遵循《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从而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谁拥有法治化营商环境,谁就拥有竞争优势。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必须发挥好法治的保障作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进而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国务院近日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制定出台的第一部统一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对各单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相关制度进行了优化和统一,将以往行之有效的好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突出展现了近年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确立了我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基础性制度。

  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我国登记在册的市场主体由2012年的5500万户增长到目前的1.45亿户,增长了将近1.6倍,市场主体的活跃度持续稳定在70%左右。蓬勃发展的市场主体,促进了我国超大规模市场的形成和发展,有力支撑了经济发展和年均超过1300万人员的就业增幅,成为稳住经济基本盘和稳定就业的“青山”。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3年,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八年多来,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效。《条例》的颁布实施,是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举措,将为为培育壮大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针对以往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诸多难点堵点,《条例》精准施策,着眼市场主体的全生命周期,着力降低市场主体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例如,在市场主体准入方面,《条例》在登记主体、登记程序、登记备案事项、登记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统一规定,有效提升了登记注册便利度。在市场主体退出方面,《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市场主体的注销制度,特别是简易注销制度大幅缩短了注销时长,有利于高效解决“注销难”问题和次生的“僵尸企业”问题,也让更多的创业者敢于大胆去尝试。

  首次设立的歇业制度,也是《条例》的一大亮点。《条例》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最长不得超过3年。在疫情仍未结束的当下,歇业制度不仅有利于市场主体降低维持成本,在恢复经营前获得喘息机会,也为进一步丰富完善现有商事制度提供了创新性的改革方向。

  针对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提交虚假材料,尤其是冒用他人身份骗取登记的问题,《条例》规定了撤销虚假登记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应的惩戒措施。此外,《条例》还引入了针对市场主体的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等制度,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充满活力的市场主体,能够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注入不竭的动能。总的来看,《条例》对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制度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下一步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基本遵循。助力市场主体“青山常在”,要严格遵循《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从而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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