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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税35%? 创投机构“未雨先忧”

国际金融报 2018-09-03 03:19:55

某二线城市基金小镇招标处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情况不明,还不确定是否执行,如果真执行,那么对创投机构就是一场‘灾难’。”

再提合伙企业所得税率

一切的担忧源于一次网络视频会议。8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三季度税收政策解读视频会上,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为发展地方经济、引进投资类企业,自行规定了一些政策,突破了现有政策口径,违背了征管法第三条规定(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应予以纠正。

他表示,合伙企业发生股权转让行为,自然人合伙人取得的所得应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此消息一出,创投圈一片哗然。同日傍晚,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回应称:目前并没有向各地税务部门下达明确的补交所得税通知或者要求,但却明确了裁量口径。

事实上,记者梳理发现,该征收办法早在多年前便有明确界定。2000年9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其中规定基金有限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至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到2008年12月2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一次下发《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其中再次重申合伙企业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

不过,多年来此事并未落实,难道这次要动真格?记者了解到,国家税务总局之所以旧事重提,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各地方政府曾为了吸引私募基金落户,普遍对有限合伙制基金征20%所得税优惠税率,甚至一些基金特色小镇还有其他补贴措施。

创投机构观望

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汪蔚青女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就此表示,此次征税从税法规定来说,早在2000年就已经明确。国务院早已刊发文件,对征收方法进行了明确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据此规定跟发文件,此次补税就像是达摩克利斯之剑,一直悬在每个企业的头上,以前没事,不代表以后不会没事。“一旦真正执行,各机构不是需要多交,而是把之前欠缴的税款补上”。

《国际金融报》记者目前采访的多家创投机构都尚在僵持状态,一家成立于2004年的VC机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已拿到一份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文件,法务和财务的同事正在研究中。

业内人士表示,创投机构收入分配金额一般较大,故缴纳税率大多为35%。如今令创投机构焦头烂额的是,创投过去历年的税收也需按新标准追缴,它们的税负要增加七成,这对那些过去几年效益较好、退出金额较大的创投公司而言,可能需要补缴的税收或高达数亿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若此次真的要整改,那么LP在高税负的压力下,可能选择离开,一些主推基金小镇的地方,相关压力很大。

一般来说,一些项目退出后,创投基金会在第一时间将收益分配给LP,一旦需要补缴税款,只能再向LP寻求资金。一位机构人士向媒体表示,现在本来就募资难,税收再提高这么大幅度,募资更是难于登天,“说实话我都觉得LP不应该投了,创投的商业模式可能都不成立了”。更困难的是,在新的税率之下,很多LP可能会不愿意继续为基金出资,已经募集的基金也会出现很多纠纷和矛盾。

另外,很多创投机构表示,如果将增值税和所得税相加,基金的总体税负或超过40%。对此,也有税务专家表达了不同看法,如果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只需缴纳35%,而且该税率可扣除企业成本,以上说法将两个类别的内容混为一谈,有混淆视听之嫌。

按照相关税法,一般企业若出现亏损,可以在之后的年度抵扣利润,在弥补完亏损之前无需缴税(最多5年)。这也符合一般企业先亏损、后盈利的规律。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创投基金与一般企业具有截然不同的生命周期,一般的过程是,前2年至3年纯投入,接下来3年左右时间将优秀项目陆续退出并获得收入,投资失败的项目则在最后几年处理掉,表现在账面上即为亏损。在盈利的年度交了大量税收,而亏损年度却没有弥补,这也许是目前争议较大的地方。

但税收专家认为,一般机构投资锁定期都较长,需3年至4年方可退出,但民营企业如果经营不佳,鲜有超过3年的存活期,基金投资周期如果没有3年至4年是无法盈利的,故上述说法有失偏颇。

对高新企业优惠政策不变

面对此次征税消息,行业内部虽然有争议,但也有人担忧道,创投机构税收负重,或将对创业氛围造成影响。但结合今年出台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政策,或许是重实业不重资本运作、复兴实体经济的表现。

今年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7项减税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和小微企业发展;部署对银行普惠金融服务实施监管考核,确保今年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下降。高新企业可以10年抵扣亏损,500万以下动产一次扣除;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4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8号)落地,在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地区和苏州工业园区开展试点,创投投资科技创新企业在种子期和初创期,可以按投资额70%抵企业所得税。

目前还不知道征税措施是否会影响到创投企业,但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政府实行量能赋税原则,有能力的需要多缴税,对于科技性的小微企业,又有很多的扶持政策,希望把资本放到这些能够提升国家科技能力的企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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