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恒信操纵180ETF成交近2000亿 罚没双倍收益
金融界网站 2018-10-16 18:56:47
金融界《天眼》(关注公号:dtjrjc),追踪监管动态,洞察股市黑洞,护航投资之路。
日前,中国证监会就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操纵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180ETF)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文件显示,2015年6月18日至7月30日期间,东海恒信控制使用“千石资本-东海恒信1期”等12个账户,操纵期间为“千石资本-东海恒信1期”等11个专户产品的投资顾问,负责具体投资决策,还控制使用“青岛东海恒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证券账户。
此外,操纵期间,东海恒信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180ETF交易,影响180ETF交易量,变相进行180ETF与相应成分股日内回转交易套利,获取非法利益。
上述操纵期间,账户组有29个交易日在账户之间进行180ETF相互交易,其中24个交易日中,账户组相互交易量占当日市场交易总量的比例超过5%,账户组合计买入180ETF成分股金额接近403亿元,合计卖出180ETF成分股金额约498亿元,通过成分股交易获利约95亿元;合计买入180ETF金额超过511亿元,合计卖出180ETF金额超过415亿元。总计获利1.35亿元。
证监会指出,东海恒信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时为东海恒信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史吏负责公司的全面管理,为东海恒信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东海恒信副总经理陈建国分管ETF套利业务,为东海恒信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东海恒信违法所得1.35亿元,并处以1.3亿罚款,对史吏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陈建国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