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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源环境纾困资金多 深交所:说明对方资金来源

金融界网站 2018-12-19 17:17:25
摘要
深交所同时要求兴源环境说明本次增资与筹划中的股权转让事项的关系,是否存在冲突或排斥,本次增资是否会影响股权转让事项的筹划,结合兴源控股与多个受让方筹划股权转让、以及本次增资事项,核实说明相关股权转让是否真实筹划,是否存在虚假披露或误导性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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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兴源环境披露《关于控股股东签订增资框架协议的公告》称,浙江余杭转型升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余杭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兴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两者拟分别向兴源控股增资4亿元现金和不超过6亿元资产。

12月12日,兴源环境披露《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的提示性公告》,王东升将对兴源控股增资562.5万元的出资权转让给兴源环境实际控制人之一周立武,退出兴源控股,周立武持有兴源控股的股份增至90%,因王东升前期并未实际出资,本次转让不涉及转让金额。

日前,深交所就上述事项向兴源环境发出关注函,要求其对相关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首先,关于增资框架协议,深交所要求兴源环境分别说明浙江余杭和杭州余杭的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地、法定代表人、股东名称和持股比例、实际控制人、主要业务及投资领域等。

深交所问询了浙江余杭和杭州余杭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人,以及充分说明原因及依据,并要求兴源环境说明浙江余杭和杭州余杭向兴源控股增资的原因、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此外,深交所要求兴源环境说明浙江余杭和杭州余杭向兴源控股现金增资的资金来源及资产增资的具体情况,增资的定价依据及其合理性,结合增资完成前后兴源控股的股权结构说明兴源环境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更。

深交所还要求兴源环境说明浙江余杭和杭州余杭与兴源环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并结合浙江余杭和杭州余杭及其关联企业经营范围、投资情况、经营计划等逐项说明二者与兴源环境是否构成同业竞争,以及防范同业竞争的主要措施。

对于浙江余杭和杭州余杭向兴源控股增资后未来12个月内是否有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调整,以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以及是否构成重组上市,深交所也要求兴源环境进行详细说明。

其次,关于兴源控股股权结构变更事项,深交所要求兴源环境说明王东升在短期内增资和退出兴源控股的原因及背景,王东升增资和退出价格是否存在差异,以及周立武与王东升之间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

三是前期控制权变更事项。早在10月16日兴源环境公告称,兴源控股拟与国有资本平台筹划股权转让相关重大事项,为公司引进国有背景战略投资者,已与两家投资人签订《投资意向协议》。

其中一家投资人有初步意向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兴源控股所持有的23.5%-30%的公司股份;另外一家投资人有初步意向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兴源控股所持有的10%-15%的公司股份。

之后,兴源控股又于2018年10月30日与第三家投资人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签订《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兴源控股所持有不低于23.5%且不高于30%的上市公司股份。

深交所要求兴源环境说明兴源控股前期拟与国有资本平台筹划股权转让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尽调谈判等工作进展情况,预计完成时间。

深交所同时要求兴源环境说明本次增资与筹划中的股权转让事项的关系,是否存在冲突或排斥,本次增资是否会影响股权转让事项的筹划,结合兴源控股与多个受让方筹划股权转让、以及本次增资事项,核实说明相关股权转让是否真实筹划,是否存在虚假披露或误导性陈述。

小编注意到,浙江余杭系杭州余杭旗下企业,均属国有控股,本次增资兴源控股的目的是为解决其短期股票质押平仓风险,增资分两次到位。公告称,浙江余杭和杭州余杭增资入股后,将努力争取引入社会资本入股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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