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10月23日消息,德美化工公告,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然而,根据最新公告,截至目前,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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