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药业:2023年度部分子公司业绩亏损,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商誉减值损失

2024-02-22 17: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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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永安药业提问:公司投资武汉的两家子公司,总计投入才1.2亿,虽然业绩不及预期,但计提高达9000万的减值。这在会计准则里不应该是分几个年度计提吗?在主业是盈利的情况下,大额提取减值把业绩做成亏损是否合理?

公司回答表示: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关于减值准备是否必须在多个年度内分摊,准则无相关规定。2、2023年度,由于部分子公司及参股公司业务发展不及预期,业绩出现亏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期末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经初步判断,公司相关资产和商誉存在减值迹象。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商誉减值损失。公司已经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及商誉的价值进行评估,当前评估工作仍在进行中,最终的减值损失计提数额将根据评估机构和审计机构的评估结果以及审计后的数据确定。综上,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金融界提醒:本文内容、数据与工具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仅供参考,不具备任何指导作用。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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