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3月7日消息,华阳新材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7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耿志强、李诗水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二人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上述辞职报告自2024年3月7日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公告披露日,耿志强、李诗水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贡献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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