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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立破产重整框架方案出炉 南粤银行被要求司法协助

财联社 2018-12-11 15:56:12
摘要
至12月11日,金立破产重整已成现实。从第二次经营债权人会议的邀请函公告来看,“根据前期广大债权人的反馈,大部分债权人同意金立进行重整”。与本次破产重整方案相辅的还有另一份名为《金立集团债权人一致行动协议》》的文件,债权人需签署该《一致行动协议》并于12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至12月11日,金立破产重整已成现实。据重组方案框架性文件显示,重组后的金立将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和运营公司。

其中,资产管理公司100%由债权人持股,持有原金立集团的优质非核心资产等;运营公司主要从事手机品牌授权和移动互联网业务,其股权归债权人所有。但是否分配一定股权给管理层及除责任人外原金立集团股东,由债权人确定。

金立确定破产重整

继11月28日与大额供应商债权人召开沟通会议初步就“债转股”方案摸底后,12月10日下午14:30金立在深圳市福田区时代科技大厦中南海怡酒店召开了第二次金立经营债权人会议,会上明确了金立将进行破产重整。

此前,金立曾分别于11月23日和28日先后举行了金融债权人会议和第一次经营债权人会议。

其中,金融债权人会议的初步讨论结果是几乎所有银行都同意金立进行破产重整;而第一次经营债权人会议参与者主要是债务在8000万元以上的供应商债权人,会上就重整方案向其进行了意向摸底并得到了初步共识。

此外金立还向其余未能参会的、债务在8000万元以下的供应商债权人也发送了意向摸底邮件。破产重整需要通过三分之二债权人的同意。

从第二次经营债权人会议的邀请函公告来看,“根据前期广大债权人的反馈,大部分债权人同意金立进行重整”。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本次会议涵盖了金立大小供应商约四五十人。会上金立债务重整顾问富海银涛通报了本次破产重整方案的基本框架。

据其中一份名为《金立集团框架性重组方案建议》的框架性文件显示,重组后的金立成立资产管理公司和运营公司。其中运营公司除责任人外原金立集团股东大部分是手机经销商,给予除责任人外原金立集团股东一定比例股份有利于运营公司的业务开展。

金立尚存多少资产?

据此前第一次经营债权人会议上披露,金立总负债为202.54亿元,总资产为27.07亿元,净负债为175.47亿元(未经审计)。金立的主要资产包括:微众银行股权、南粤银行股权、前海金立大厦及土地使用权、东莞工业园厂房及土地使用权、零星物业、其他对外股权投资及应收账款。

与本次破产重整方案相辅的还有另一份名为《金立集团债权人一致行动协议》》的文件,债权人需签署该《一致行动协议》并于12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这份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尽快进入司法程序,对金立集团进行破产重整;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控制原金立集团能变现的资产;除责任人之外的原股东及管理团队在会计师或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监督下用现有资源(运营公司)恢复一定规模的运营。

同时协议还称,在进入重整程序后或重整成功后,是否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及何时、以何种条件引入,由债权人协商决定;为保证重整的顺利进行,普通债权中50万元(含)以下部分原则上优先清偿等。

富海银涛在此前发给金立债权人的一封信函中提到,“虽然《金立集团债权人一致行动协议》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但其可以促使法院尽快受理金立破产重组案件,而非破产清算。”

可以看到,金立已在为进入破产重组程序做前期准备。

南粤银行被要求司法协助

在金立确定破产重整前后,财联社记者还关注到,金立旗下参股公司由于司法协助的因素被列入了被执行人名单。

记者独家获得的(2018)粤19执保114号之十一的执行通知文件显示,南粤银行日前被列入被执行人,缘由系“司法协助”。这份文件显示南粤银行由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出资69978.003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9.304%。

工商资料显示,金立也是南粤银行的第二大股东,按照金立董事长刘立荣此前对外透露的说法,南粤银行股权估值接近20亿元。但由于南粤银行尚未上市,目前该部分股权市值几何不得而知。

此外,南粤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也被列为了被执行人。据执行通知文号为(2018)沪74民初1360号的文件显示,具体原因为司法协助。工商资料显示,新光控股集团系南粤银行第一大股东,出资额13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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