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积极支持创新药全球化发展 支持医药企业构建全球化多元化的价格体系
智通财经 2026-04-15 14: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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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健全全周期全渠道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有关情况。国家医保局医药(核心股)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王小宁表示,国家医保局始终旗帜鲜明支持医药创新,连续8年开展了医保目录谈判,累计将199种创新药纳入到医保报销范围。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为促进创新药发展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截至今年2月份,医保基金累计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出5048亿元,带动销售7400亿元,惠及11.7亿人次。这是对创新药真金白银(核心股)的支持。同时,增设商保创新药目录,引入了多元化的支付机制,推动医药产业走上重创新、强研发的发展道路。
王小宁还提及,国家医保局积极支持创新药全球化发展,上线运行中国药品价格登记系统,支持医药(核心股)企业构建全球化多元化的价格体系。我们还支持建设中国-东盟区域医药交易(集采)平台、中国-中亚中心药房、中国国际医疗设备(核心股)与器械交易(集采)平台、宁波中东欧交易(集采)平台,全面促进医药产业的开放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姚雷表示,将打击药品领域垄断行为始终作为重中之重,保持高压态势。我们做到三个坚持,坚持露头就打,紧盯短缺药、急抢救药、常用药等关系人民群众用药权益的关键药品,发现线索及时调查、迅速立案、从快查处。坚持严处重罚,坚决从严从重查处药品领域垄断案件,对药品垄断行为实现“企业+组织者+责任人”的三重惩戒。我们还坚持制度约束,印发施行《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药品领域的反垄断指南》,明确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强化医药(核心股)行业反垄断合规指导。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指出,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促进药品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化手段,让人民群众用上了更多性价比更好的药品,实现了药品供应的安全可及。下一步,按照《意见》明确的改革方向,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的原则,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一步健全药品集采价格形成机制。
一是针对不同种类药品特点优化集采规则。根据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中药(核心股)饮片等不同种类药品特点,完善采购规则。包括优化不同种类药品采购品种遴选、投标资质、报量方式等,提高集中带量采购与临床选择的匹配度,更好地适应群众多层次用药需求。优化中选规则,采用竞价、询价、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理性竞争。优化中选结果执行和监测,促进供应、使用、结算等有序衔接。
二是强化集采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加强医疗、医保、医药(核心股)协同联动,强化部门合力,形成综合效应。对医药机构主要是指导医疗机构按规定和报量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在集采协议外,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其他的非中选产品,包括原研药,避免临床选用过程中的“一刀切”,更好的满足患者多元化用药需求。对于中选企业主要是压实中选企业质量和供应保障的主体责任,始终坚持对药品质量和供应问题“零容忍”,严肃处置供应不及时、影响临床使用的企业,保障临床用药的供应稳定、质量可靠。
三是加强对地方集采工作的指导。国家医保局鼓励各省采用“一省牵头、全国参加”的省际集采模式,统筹各省际联盟采购规则的相对统一,全面提升集采的规范化水平,减轻企业投标的事务性负担。我们还将加强对地方开展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的指导,促进稳定临床用药、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